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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康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1-26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综合考量了目前回购情况、政策导向等客观因
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3、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
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回购股份方案,其中变更股东大会决议的有
效期,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最新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楚修齐、毛付根、陶海英、刘洪光

                                                         2019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