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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康国际:奥康国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04-26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洪光、申屠新飞和非独立董事余
雄平 3 人组成,其中申屠新飞担任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任职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
动。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刘洪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博士研究生。曾经
在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分行、华夏银行沈阳分行、广发银行大连分行等多家金融机
构供职中高层管理人员,期间曾被聘任为中国科学院沈阳分院院长助理;先后担
任爱蓝天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执行董事;远中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中融盛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等职务;现任上海新黄浦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申屠新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教授,注册会计
师。曾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财会系系主任、民建温州市委常委。现任温州市人大
代表、温州市人大财经委委员、浙江省管理会计专家咨询委员、浙江省高级会计
师职称评审专家、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共基础学院院长、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余雄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先后担
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温州民商银行董事、
LightInTheBox Holding Co.,Ltd 董事、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
康华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奥康中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杭州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永嘉奥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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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全部会议。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21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
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
    2、2021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初稿和内控审计报告、聘请公司 2021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预计公司 2020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3、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和正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4、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21 年 10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会
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本公司进行年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过程中
较好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并自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因此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1 年度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经审核,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聘用条款及支付的审计费用是合理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并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积极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有效实施,提高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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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审计工作效率。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
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
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
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
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指导内控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编制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经审阅,该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
缺陷和重要缺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展开协调工作,使公司管理
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更为有效,保障了年度各项审计
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
勉地履行了职责。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不断健全和
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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