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 公司 2022 年 7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现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股票锁定期将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届满, 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已达成,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周俊明 刘洪光 申屠新飞 2022年7月11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