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宏昌电子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2022-06-25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2-035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或交易所处罚或
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相关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
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其整改回复情况
1、监管措施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证券监管部门出具的监管关注函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2018 年 10 月 18 日,公司披露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广东证监函[2018]1182 号《关于对宏昌电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以下简称“关注函”),具体内容为:“王文
洋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其除拥有中国台湾籍(台胞证号码:00007***)外,
还于 1981 年取得美国国籍。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历年年度报告中,仅披露了王
文洋持有中国台湾籍,遗漏披露其持有美国国籍的信息。上述情形,不符合《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说明书》第三十五条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四十八条关于发行人和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实际控制人姓名、国籍、是否
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主要职业及职务的相关规定。你公司应高度重视上
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改进信息披露工作,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已补充公告实际控制人信息。同
时公司已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管理,提高了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了规范运作
水平。
2、纪律处分
公司前任监事叶文钦于 2019 年 11 月 6 日至 2020 年 3 月 3 日期间多次买卖
公司股票,构成了短线交易,同时违反了上市公司监事不得在窗口期买卖股票的
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二部下发
的《关于拟对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监事叶文钦予以公开谴责的通知》
(上证公处函[2020]0118 号)。根据该通知,鉴于上市公司时任监事叶文钦在股票
买卖方面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上市公
司监管二部拟提请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时任监事叶文钦予以公开
谴责。2020 年 9 月 1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对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时任监事叶文钦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2020]88 号),对上市公司时任监事
叶文钦予以公开谴责。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叶文钦先生亦积极配合、
主动纠正。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1)叶文钦已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和窗口期买卖股票存在的问题,委托公
司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向公司董事会表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买卖公
司股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切实履行作为公司监
事的义务。同时叶文钦先生声明,其买卖公司股票,均为其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
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
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
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叶文钦先生承诺,其在买入后六个月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公司股票(包括未来六个月之后再出售的
剩余 15,000 股股票)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3)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叶文钦先生短线交易
及窗口期买卖股票的行为予以通报,要求引以为戒。公司董事会将负责收回相关
短线交易所得收益。
(4)公司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严
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
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