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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昌电子:宏昌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603002            证券简称:宏昌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4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珠海宏昌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宏昌”),
        为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继续为珠海宏昌提
        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3.00 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累计为其担保金额为等值人民币 11.50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珠海宏昌累计提供担保情况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珠海宏
昌取得银行综合授信提供等值人民币 13.00 亿元担保额度(具体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0 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 2022-007 号《宏昌电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上述担保事项并经 2022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珠海宏昌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先后取
得交通银行、广东华兴银行、珠海华润银行、平安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珠海
分行、东亚银行珠海分行等综合授信额度审批,公司已累计为珠海宏昌取得上述
综合授信提供等值人民币 11.50 亿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二)公司拟继续为珠海宏昌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3.00 亿元的担保额度
(含已发生累积担保金额)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珠海宏昌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相应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
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保函、票据、信用证、抵质押
贷款、银行资金池等业务,申请授信额度的条件为各合作银行认可的抵/质押物、
保证担保。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珠海宏昌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
珠海宏昌资金需求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公司拟为珠海宏昌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3.00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期内该等值人民币 13.00 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
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珠海宏昌成立于 2008 年 9 月 8 日,注册资本 8,590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林
仁宗,注册地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石化七路 1916 号,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自产
的电子用高科技化学品(电子级环氧树脂);租赁业;仓储业。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珠海宏昌资产总额为 1,510,438,316.95 元,负债
总额为 735,760,536.04 元,资产净额为 774,677,780.91 元,2022 年度珠海宏
昌实现营业收入 2,032,037,772.17 元,净利润 50,524,969.32 元。以上数据经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公司持股珠海宏昌比例 100%,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除已公告,公司为珠海宏昌提供累积等值人民币 11.50 亿元担保外,相关担
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期限等以公司与有关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意见: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珠海宏昌具有实质控制权,为全资子公司珠
海宏昌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基于珠海宏昌运营周转资金需求,为保证资金
周转,公司同意为该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主体资格、
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担保的事项合理,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 11.50
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6.83%,公司无逾期担保。

    若本次担保额度全部实施,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为等值人民币 13.00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94%,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