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18-076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规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回购期限:自本回购股份方案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
●风险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或相应审议程序未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二)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
决定终止本回购股份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实施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期间受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利润分配等事项影响,
可能会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根据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建文先生提议,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方式按不超过人民币 6 元/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
本回购股份方案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对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对公
司的投资信心,经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
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不超
过人民币 6 元/股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本回购股份方案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将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相应审议程序。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建文先生承诺:在公司审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的董事会及相应审议程序上均投赞成票。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公司董事会或相应审议程序未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二)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
决定终止本回购股份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实施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期间受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利润分配等事项影响,
可能会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方案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