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0-3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合肥合
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锻智能”或“公司”,系由合肥合锻机
床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就合锻智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60号”文批准,合肥合锻
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500万股,每
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91,700,000.00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29,997,750.1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1,702,249.88元,上述募
集资金已于2014年10月30日到账。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
年 10 月 30 日 对 本 次 发 行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出 具 了 会 验 字
[2014]AH0004号《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交通银行安徽省
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大型高端数控液压机技术改造项目 19,690 19,690
2 大型数控机械压力机技术改造项目 13,880 13,880
1
合 计 33,570 33,570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数控机械压力机技术改造项目”终止实施,
该项目募集资金优先用于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型高端数控液压机技术改造
项目”的实施。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1、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24日,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 项目节余
序号 项目名称
金投资总额 计投资金额 金额
1 大型高端数控液压机技术改造项目 19,690 12,568.08 4,106.46
注:项目节余金额包含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
净额。
2、募集资金专户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项目“大型高端数控液压机技术改造项目”共有两个募集资金专
户,截至2018年10月24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项目节余金额
兴业银行合肥青阳路支行(原“兴业银
1 499040100100165449 3,005.15
行合肥长江中路支行”)
2 交通银行合肥南七支行 341306000018170152109 1,101.31
合 计 - 4,106.46
注:交通银行合肥南七支行专户系原募投项目“大型数控机械压力机技术改造项目”的专户,
该项目终止后,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大型高端数控液压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
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
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
2
项目实施费用。公司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压缩了资金支出。
2、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的影响,我国机床制造业不可避免的受到影响。公
司自确定该募投项目至该项目启动建设时间较长,项目原有的技术工艺已经不能
满足市场需要。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项
目原有技术工艺进行了论证、优化和改进,且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进一步加
强了采购管理,降低了投资成本。
3、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
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4,106.46万元(考虑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因素,具体金额以实际划转日为准)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并及时办
理专户注销事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
支付。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
之终止。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
3
立意见》。
4、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合锻智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合锻智能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节约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合锻智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4
(此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詹凌颖 李洲峰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