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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锻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24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提供的有关材
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
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副总经理的聘任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王磊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公司副总
经理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以及被上海证券
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专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