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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锻智能: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12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日
                    合锻智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当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
及股东代表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
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建议每次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
   四、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
言。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违反上述规定者,大会
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将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
票、监票。
   六、本次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七、在会议中若发生意外情况,公司股东会有权做出应急处理,以保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振动档,会场内请勿吸烟。
   九、因参加本次会议而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等费用由与会股东自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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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14 时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序号                                   会议议程

 0     会议开始前,进行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签到、登记等手续
       主持人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I
       份数额,宣布会议开始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
 6
       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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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会议议程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8
       宜的议案》
 Ⅱ    股东提问和发言

 Ⅲ    推举股东代表及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

 Ⅳ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休息,由律师、股东代表及监事监票并统计表决结果,待网络投票结束并
 Ⅴ
       合并投票结果后复会
 Ⅵ    监事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合并)

 Ⅶ    股东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Ⅷ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Ⅸ    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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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
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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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后,按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择机发行。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在内的不超
过 35 名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
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
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
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
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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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发行股票的数量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
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 450,708,094 股
的 30%,即不超过 135,212,428 股(含本数)。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
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
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3,367.93 万元(含本数),扣
除发行费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产80台煤炭智能干选机产业化项目(一期)            43,201.03              37,367.93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59,201.03             53,367.93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
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将有权根据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
行完成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9、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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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请各位股东逐项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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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
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
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合
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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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合锻
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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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根据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合
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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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
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
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3,367.93 万元,非公开发行
股票数量不超过 135,212,428 股。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发行当年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做了相关分析,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
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1、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 2021 年 6 月底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为 135,212,428 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 53,367.93 万元(含本数,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上述募集资金总
额、发行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以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数量为准;
    3、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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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
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450,708,094 股为基
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票股利分配)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的变化;
    6、假设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
    7、2020 年,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5,902,656.12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85,588.73 元。对于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假设 2021 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与 2020 年相等,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分以下三种情形进行计算:
   (1)较 2020 年度持平;
   (2)较 2020 年度增长 10%;
   (3)较 2020 年度增长 20%。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
指标的影响如下:
                             2020 年度/2020 年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非公开发行前        非公开发行后
非公开发行股份数(股)                       -                    -        135,212,428
期初总股数(股)                   453,074,794        450,708,094          450,708,094
期末总股数(股)                   450,708,094        450,708,094          585,920,522
情形 1: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较 2020 年度保持不变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5,902,656.12      25,902,656.12       25,902,656.12
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7,285,588.73      -7,285,588.73       -7,285,588.73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非公开发行增加的净资产
                                             -                    -    533,679,300.00
(元)
期初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675,984,519.62    1,703,294,572.78     1,703,294,572.78
(元)
期末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703,294,572.78    1,730,604,625.94     2,262,876,528.90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6                0.05
                        合锻智能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0 年度/2020 年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非公开发行前        非公开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6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16               -0.016              -0.014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016               -0.016              -0.014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1.51%               1.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0.34%               -0.42%              -0.37%
均净资产收益率
情形 2: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5,902,656.12        28,492,921.73       28,492,921.73
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7,285,588.73        -4,695,323.12       -4,695,323.12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非公开发行增加的净资产
                                            -                      -    533,679,300.00
(元)
期初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675,984,519.62      1,703,294,572.78    1,703,294,572.78
(元)
期末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703,294,572.78      1,733,335,631.26    2,265,466,794.5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6                0.0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6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16               -0.010              -0.009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016               -0.010              -0.009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1.66%               1.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0.34%               -0.27%              -0.24%
均净资产收益率
情形 3: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较 2020 年度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5,902,656.12        31,083,187.34       31,083,187.34
润(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7,285,588.73        -2,105,057.51       -2,105,057.51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
非公开发行增加的净资产
                                            -                      -    533,679,300.00
(元)
期初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675,984,519.62      1,703,294,572.78    1,703,294,572.78
(元)
期末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1,703,294,572.78      1,736,066,636.57    2,268,057,060.12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7                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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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2020 年       2021 年度/2021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12 月 31 日        非公开发行前       非公开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6               0.07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
                                       -0.016             -0.005              -0.004
股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
                                       -0.016             -0.005              -0.004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              1.81%               1.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
                                       -0.34%             -0.12%              -0.11%
均净资产收益率

    上述测算过程中,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可能
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导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
险。
       二、公司采取的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开发和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董事会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期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
项目的投资建设,力争缩短项目周期,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运营并
实现预期效益。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多年以来重视经营效率和成本费用控制,未来公司将通过不断加强公司
内部控制,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过程监管降低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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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预算管理,降低各项成本,细化资金使用安排,提高利润率。公司也将
进一步优化各项生产管理流程,提升核心技术水平,实现降本增效的目标。
   (四)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
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
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
    三、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
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公司未来拟公告或实施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
内,促使拟公告或实施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7、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函,如果违反本人
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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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
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
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
措施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已作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函,若违反上述承
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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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
 的投资回报预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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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
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
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申购办法以
及其他与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事宜;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相关工作,
签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开立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的协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
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
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
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
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
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相关申报、发行、上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
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计划,或
者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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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
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
署股份认购协议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及发行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的登记、限售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呈报、实施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非公开发
行股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合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申报事宜;
    9、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
授权董事会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10、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上述授权中涉及证券监管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的具体执行事项
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具体执行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其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