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7-24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
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核查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发挥公司与关
联方的协同效应,是促进公司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前予以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专为《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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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