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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锻智能: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度,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监事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
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
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现就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
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7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调减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公
 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度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历次会议,并认真审阅股东大
 会和董事会的各项文件、报告。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程
 序、决议事项及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管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公司管理制度进行
 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开、表决、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
 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
 的内控机制。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未
 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
 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定期和专项事项的审查,对公司财务制
 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现有违反财务管
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各季度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检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持续优化,机制运行和执行情况
有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需要,有效提升
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
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
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
况。
       三、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治理水平提
升,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