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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合锻智能: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08-18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4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将经营范围变更为:各类锻压机械、
工程机械、机床配件、机器设备、仪器仪表、矿业设备、环保设备、光电机械、
三类射线装置、备品备件及零配件,锻压设备及零部件、液压件、特种钢材料、
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涂层、模具、汽车覆盖件及零部件、医疗器械(Ⅰ、Ⅱ、Ⅲ类)、
消毒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品等的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安装、服务;租赁服务;
机械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
    为完善治理结构并提升管理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 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董事会秘书。                              书。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各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类锻压机械、工程机械、机床配件、机器设     各类锻压机械、工程机械、机床配件、机器

备、仪器仪表、矿业设备、环保设备、光电     设备、仪器仪表、矿业设备、环保设备、光

机械、三类射线装置、备品备件及零配件,     电机械、三类射线装置、备品备件及零配件,

锻压设备及零部件、液压件、特种钢材料、     锻压设备及零部件、液压件、特种钢材料、

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涂层、模具、汽车覆盖件     金属及非金属材料涂层、模具、汽车覆盖件

及零部件、医疗器械(Ⅰ、Ⅱ、Ⅲ类)、消     及零部件、医疗器械(Ⅰ、Ⅱ、Ⅲ类)、消毒

毒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品等的技术研发、生     防护用品、医用防护品等的技术研发、生产、

产、销售、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自     销售、安装、服务;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

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赁;自营和代理各种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开展经营活动)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

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

不得低于 10%。                             不得低于 10%。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     监事会或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

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

                                           料。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建立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
                                           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大会批准。
......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