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2023-04-28
关于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说明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锻智能”或“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合肥汇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
权的议案》、《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上述被收购公司业绩目标的实
现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合肥汇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3,394.898573 万元收购合肥汇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汇智”,注册
资本为 1114.59 万元)42.4362%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472.99 万元),并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合肥汇智的控股股东(冉申、谢松、王嵩、刘芸、田小武 5
人为一致行动人)承诺在 2019 年 8-12 月、2020 年、2021 年实现净利润(经审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下同)不低于 300 万元、800 万元、1000 万元,合计不低于
2100 万元。净利润总额如低于 2100 万元,合肥汇智控股股东应以标的公司股份补
偿给公司,补偿计算方式如下:补偿股份数=[3394.898573×(1-承诺期实际净利润
÷2100)]÷(8000÷1114.59),其中 8000 万元为股权转让时标的公司估值。
2022 年 3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业绩承诺事项的议案》,调整后的业绩承诺为:合
肥汇智的控股股东(冉申、谢松、王嵩、刘芸、田小武 5 人为一致行动人)承诺
在 2019 年 10-12 月、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2 月实现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
经常损益后)不低于 120 万元、800 万元、1000 万元、180 万元,合计不低于 2100
万元。净利润总额如低于 2100 万元,合肥汇智控股股东应以标的公司股份补偿给
公司,补偿计算方式:补偿股份数=[3394.898573×(1-承诺期实际净利润÷2520)]÷
(8000÷11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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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合肥汇智 2019 年 10-12 月、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2 月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49.37 万元、520.46 万元、1,686.18 万元、
389.18 万元,合计 2,546.45 万元。据此,合肥汇智已完成上述业绩承诺,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9年10-12月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1-2月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49.37 520.46 1,686.18 389.18
的扣非后净利润(万元)
合计(万元) 2,546.45
承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2,100.00
的扣非后净利润(万元)
业绩承诺完成率 121.26%
经审计,合肥汇智的业绩承诺期为 2019 年 10-12 月、2021 年度、2022 年度、
2023 年 1-2 月,合肥汇智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非后净利
润为 2,546.45 万元,业绩承诺完成率 121.26%,已完成相关业绩承诺。
本专项说明仅供合锻智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合
锻智能及其他第三者因不当使用本专项说明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本会计师事务
所无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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