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2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巨圣投资”)持有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85,442,66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3.42%。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管亚平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股份 44,222,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5%。持股 5%以上自然 人股东耿卫东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6,551,456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74%。持股 5%以上自然人股东芮国洪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股份 35,928,0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4%。持股 5%以上自然 人股东王凤林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35,335,01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55%。董事会秘书常玉林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1,074,0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巨圣投资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21,360,6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3.36%,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且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管亚平先生拟 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 合计不超过 11,055,6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74%;耿卫东 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计划减 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9,137,8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44%;芮 1 国洪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计 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8,982,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41%。 王凤林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8,833,7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39%。常玉林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268,5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的 0.0421%。上述自然人股东实施减持计划,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且任意连 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后的 6 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巨圣投资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85,442,666 13.42% IPO 前取得:85,442,666 股 管亚平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4,222,630 6.95% IPO 前取得:44,222,630 股 耿卫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6,551,456 5.74% IPO 前取得:36,551,456 股 芮国洪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5,928,024 5.64% IPO 前取得:35,928,024 股 王凤林 5%以上第一大股东 35,335,010 5.55% IPO 前取得:35,335,010 股 常玉林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074,080 0.17% IPO 前取得:1,074,080 股 注: 1、上述股东股份取得来源除首次公开发行外,公司 2016 年 6 月 15 日实施完成 了《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巨圣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华辉先 生为一致行动人,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13,258,43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7.79%),石华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024,836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20%),巨圣投资、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石华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212,725,9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42%)。 2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元/股) 划披露日期 常玉林 358,000 0.06% 2017/11/6~2017/11/7 8.250-8.270 2017/9/9 王凤林 3,900,000 0.61% 2017/9/18~2017/9/18 8.580-8.580 2017/5/20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数量 计划减 竞价交易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原因 (股) 持比例 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2018/10/17 主要用于偿还股 不超过: 不超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按市场价 首发上市 票质押的借款, 巨圣投资 ~ 21,360,600 股 3.36% 格 所得 减少股票质押数 过:21,360,600 股 2019/4/15 量及降低质押率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主要用于偿还股 2018/10/17 不超过: 不超过: 过:11,055,600 股 按市场价 首发上市 票质押的借款, 管亚平 ~ 11,055,600 股 1.74% 格 所得 减少股票质押数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9/4/15 量及降低质押率 过:11,055,6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主要用于偿还股 2018/10/17 不超过: 不超过: 过:9,137,800 股 按市场价 首发上市 票质押的借款, 耿卫东 ~ 9,137,800 股 1.44% 格 所得 减少股票质押数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9/4/15 量及降低质押率 过:9,137,800 股 主要用于偿还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18/10/17 不超过: 不超过: 按市场价 首发上市 票质押的借款, 芮国洪 过:8,982,000 股 ~ 8,982,000 股 1.41% 格 所得 减少股票质押数 2019/4/15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量及降低质押率 3 过:8,982,0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18/10/17 不超过: 不超过: 过:268,500 股 按市场价 首发上市 常玉林 ~ 个人资金需要 268,500 股 0.0421% 格 所得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9/4/15 过:268,500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2018/10/17 不超过: 不超过: 过:8,833,700 股 按市场价 首发上市 王凤林 ~ 个人资金需要 8,833,700 股 1.39% 格 所得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19/4/15 过:8,833,700 股 注: 1、巨圣投资、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常玉林、王凤林的本次减持数量均低 于各股东本年度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巨圣投资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3、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常玉林、王凤林采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采 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本公告之日起后的 6 个月内,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4、上述股东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其中 巨圣投资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4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公司实际控制人石华辉、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及其关联方巨圣投资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 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2、中煤机械集团的股东石华辉(实际控制人)及石良希(实际控制人之直 系亲属)及巨圣投资的股东对间接持股部分承诺:中煤机械集团的股东石华辉(实 际控制人)及石良希(实际控制人之直系亲属)、巨圣投资的全体股东中煤机械 集团、管亚平、王凤林、廖平、芮国洪、耿卫东、宋登强、郭武、赵惠德、陈良、 傅东文、华鹤荣、陈建文、朱红云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其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3、自然人股东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王凤林、常玉林承诺: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 前已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遵守前述 12 个月锁定期的规定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 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从发行人(包括其子公司)离 职后,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亦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除非本 人达到退休年龄(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或经发行人董事会批准离职。 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享有。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 诺:在锁定期满两年内,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数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必须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方式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 中竞价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5、巨圣投资及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管亚平、耿卫东、芮国 洪、常玉林承诺:持有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5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 调整),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该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 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发行人享有。 6、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常玉林 补充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本人从公司(包括其子公司)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2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的股 票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 50%;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一年内,本人若经董事会批准离职,则自法定限售期届满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转让所持股份,所获收益全部归公司 享有。 7、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亚平、耿卫东、芮国洪、王凤林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股东巨圣投资、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王凤林、 常玉林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股东巨圣投资、管亚平、耿卫东、芮国洪、王凤林、常 玉林的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1、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6 2、本次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减持股份计划。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本次减持的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 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