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力集团:创力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17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
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华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1 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
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
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
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
件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
件,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
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7,000.00 万元(含 57,000.00 万
元),具体数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
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到期未转
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
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
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
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
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
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
期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5)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
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3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将
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
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
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
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
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
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
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
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
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4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中的最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
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
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
信息(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
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
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
为:Q=V/P,其中:
Q 为可转换的股票数量,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P 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
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
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
息。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
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5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
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
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
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
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
送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
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
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
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
6
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
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
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
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
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
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其中: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
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
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向原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7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
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
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
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余
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
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为公司股份;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
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
公司债券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
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
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8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召集债券持有
人会议:
(1)拟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拟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4)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5)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业绩承诺或公司为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
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6)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
提议召开;
(8)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9)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1)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应 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7,000.00 万元
(含 5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收购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
1 40,800.00 40,000.00 创力集团
限公司 36.04%股权
2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17,000.00 创力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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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
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
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
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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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创力集团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
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
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做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
议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11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司
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36.04%股权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收购浙江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36.04%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高效、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
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
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具体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
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
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
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
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
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
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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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
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3、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
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
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
5、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
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6、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
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
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7、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
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上市等事
宜;
8、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
下,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批准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权办
理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转股、回售相关的所有事宜;
9、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0、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第 7 项和第 8 项的有效期为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
外,其余事项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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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