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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设集团: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603018            股票简称:中设集团       公告编号: 2018-053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25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11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等相关事
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公司计划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公
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
股社会公众股,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若依据回购上限
20,000万元人民币测算、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的条件进行测
算,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00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19%。具
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拟用
于公司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
用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
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亦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果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
日起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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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
(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
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
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
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2月29日,工作日9:00—11:00,
13:0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董
事会办公室

    (3)邮政编码:210014

    (4)联系人:辛赟

    (5)联系电话:025-84202066-8517、8619       025-88018838

    (6)传真号码:025-84462233

    (7)其他:

                                   2/3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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