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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设集团: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6  

                        公司代码:603018                                                         公司简称:华设集团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纬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
      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0.0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87.73%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
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
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应收款管理、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合同管理、销售业务。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行政手册、质量管理体系及
相关行业法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占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1%或 3000 万   直接财产损失<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比例      的 3%或 5000 万元        元≤直接财产损失<资产    的 1%或 3000 万元
                                           总额的 3%或 5000 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占    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的 3%或 500 万    直接财产损失<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比例      的 5%或 1000 万元        元≤直接财产损失<利润    的 3%或 500 万元
                                           总额的 5%或 1000 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占    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的 3%或 3000 万   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例      的 5%或 5000 万元        元≤直接财产损失<营业    的 3%或 3000 万元
                                           收入的 5%或 5000 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占    直接财产损失≥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的 3%或 3000    直接财产损失<所有者权
所有者权益比例    益的 5%或 5000 万元      万元≤直接财产损失<所    益的 3%或 3000 万元
                                           有者权益的 5%或 5000 万
                                           元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滥用职权,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舞弊
                  事项; 因发现以前年度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而更正已上报或披露的财务报告,导致
                  外部监管机构的处罚; 外部审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且内部控制在
                  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效; 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
重要缺陷          关键岗位人员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因会计差错导致的公司审计
                  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的处罚;可能对财务报告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检
                  查职能失效;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
一般缺陷          一般管理人员发生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舞弊行为;因会计差错导致的公司财务
                  处处罚;对财务报告产生影响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失效;一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
                  层的一般缺陷未在合理的期间得到改正。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造成的直接财产    直接财产损失 500 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 100 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 100 万元以
损失的金额        (含)                   (含)至 500 万元         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引起政府
                     或监管机构调查或引发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严重受损;违规或违章
                     操作造成特大安全事故,或迟报、谎报、瞒报事故;公司投资、采购、经营、财务
                     等重要业务缺乏控制或内部控制系统整体失效;人力资源缺乏或过剩、结构不合理,
                     未建立激励约束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30%以上,影响本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
重要缺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在全国性新闻
                     媒体报道,造成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损;公司投资、采购、经营、财务等重要业
                     务岗位职责不清,缺乏相互监督制衡,管理混乱;人力资源退出机制不当,高级管
                     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15%以上,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一般缺陷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内部规定程序,出现环境污染或质量等问题,在地方性新闻
                     媒体报道,造成经济损失或公司声誉受损;违规或违章操作造成较大安全事故,或
                     迟报、谎报、瞒报事故;公司投资、采购、经营、财务等重要业务岗位职责不清,
                     内部控制运行失效;人力资源开发机制不健全,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流失
                     5%以上,影响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公司将风险管理深度融入经营管理体系中,通过提高风控意识,准确定位风险管理方向
与重点,初步建立了覆盖全公司的三级风险内控体系,全面提升了重大风险防控能力。二是优化升级“三
重一大”决策机制,规范了决策行为,明确了决策程序,防范了决策风险。整体来看,公司 2022 年内部
控制执行情况良好,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下一年度内部控制改进方向:
     2023 年,公司将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持续改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强化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
理水平,促进公司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杨卫东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