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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成情况公告2020-02-11  

						证券代码: 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1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及增持完成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
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2019 年 8 月 10 日,大豪科技发布了《大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一轻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27 号)。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轻控股”或“增持
        人”)截止 2020 年 2 月 7 日收盘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7,764,5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8%,增持金额为
        人民币 6561.07 万元,已超过大豪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北京一轻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以下简称“增持计划”)的下限,一轻控股本
        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豪科技”)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接到控股股东一轻控股通知,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并已实
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一轻控股

    2、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前,一轻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293,260,4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1%。一轻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建军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14,203,3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4.93%。
    2019 年 11 月 4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度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手续;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
由 921,890,711.00 股增加至 926,151,711.00 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一轻控股在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数量为
293,260,4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变为 31.66%。一轻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郑
建军先生在本次增持前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414,203,3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变为 44.72%。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一轻控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3、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 6,500 万元,且不超过 19,400
万元。最终增持股份的金额以增持期满时实际增持股份的金额为准。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增持股价不超过 10.50 元/股(含 10.50 元/股)。在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增持价格上限,公
司将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合规方
式增持公司股票。

    6、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19 年 8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8
日止。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
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7、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一轻控股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止 2020 年 2 月 7 日收盘,一轻控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
统增持公司股份 7,764,5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8%。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6561.07 万元,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下限。一轻控股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
限届满并已实施完毕。

    自 2019 年 8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8 日止,公司控股股东已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7,764,579 股,成交均价 8.45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 6561.07 万元。本次增持
完成后一轻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 301,025,0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0%,一轻
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郑建军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421,967,882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45.56%。

    四、律师对本次增持发表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增持发表了法律意见:增持人北京一轻控
股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情形,并
已履行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相关情况说明

    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 63 条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收购
并免于按照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轻控股承诺,本次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一
轻控股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