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大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8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
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
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预计 2021 年日常经营
性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为不超过 8100 万元。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
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运营需要,通过与诸暨轻工时代机器人有限公
司的紧密合作,有利于提升公司服务客户的能力,加强客户粘性,符
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交易的定价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未发现有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同
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毛 群 王敦平 杜军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