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豪科技: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2021-06-05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一轻控股”)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一轻资产经营管理
有限公司 100%股权,向北京京泰投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京泰投资”)发行股
份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45%股份,向北京鸿运置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鸿运置业”)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 1%股
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星
期二)开市起停牌,并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并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停牌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上
证综指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2020 年 10 月 26 日(收盘) 2020 年 11 月 23 日(收盘) 涨跌幅
股票收盘价(元/股) 8.24 8.69 5.46%
上证综指收盘值
3,251.12 3,414.49 5.03%
(000001.SH)
电气部件与设备指数
5,734.14 6,171.90 7.63%
(882423.WI)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的涨跌幅 0.44%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的涨跌幅 -2.17%
从上表可知,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日前 20 个交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
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超过 20%,不存在异常波动。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
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
明》之盖章页)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