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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大胜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哲厚)2019-01-11  

						石大胜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石大胜华

      股票代码:6030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十字街南 320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十字街南 320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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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石大胜华化
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石
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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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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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石大
                       指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胜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
                       指   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哲厚

复星谱润               指   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谱润               指   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石大胜华
                       指
份转让                      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复星谱润、上海谱润分别与北京哲厚签订的《股份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转让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准则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 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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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北京哲厚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6MA0187TT2L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常浩


住所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十字街南 320 号


成立日期           2017 年 10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0 月 20 日至长期


                   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销售
                   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品、家用电器;物业管理;
经营范围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十字街南 320 号


联系电话           010-5710636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哲厚的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常浩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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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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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义务披露人基于对石大胜华未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
的认可。信息披露义务人积极支持上市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二、未来 12 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十二个月内的增持计划。如在十二个
月内有增持计划,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承诺,自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股份转让中取得的上市公
司股份登记在其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减持该等股份(包括在前述期间内因
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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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石大胜华 551,777 股股份,占石大胜
华总股本的 0.2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石大胜华 17,068,578 股股份,占石大
胜华总股本的 8.42%。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19 年 1 月 10 日,北京哲厚分别与复星谱
润、上海谱润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北京哲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复
星谱润持有的石大胜华 11,616,801 股股份(占石大胜华总股本的 5.73%),受让
上海谱润持有的石大胜华 4,900,000 股股份(占石大胜华总股本的 2.42%)。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转让方:复星谱润、上海谱润

     受让方:北京哲厚

     2、标的股份

     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复星谱润持有的石大胜华 11,616,801 股无限售
流通股(占石大胜华总股本的 5.73%)、上海谱润持有的石大胜华 4,900,000 股
无限售流通股(占石大胜华总股本的 2.42%),合计 16,516,801 股股份(占石大
胜华总股本的 8.15%)。

     3、转让价款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20 元/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 330,336,020 元。

     4、标的股份过户及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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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 2 个交易日内,双方应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
份转让申请合规确认。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双方就本次股份转让回复问询函或
提供补充文件后方能办理合规确认的,则双方应在收到前述要求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前述问询函或提供补充文件并在得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可后 2 个交易日内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申请合规确认。

     受让方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出具合规确认意见后 5 个交易
日内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

     在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后 3 个交易日内,双方应至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将标的股份登记在受让方名下的
登记手续。

     5、协议签署、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协议签署日为 2019 年 1 月 10 日,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派代表签署并加
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特别条款

     受让方与复星谱润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中约定:受让方应在协议签署当
日向复星谱润支付 2,000 万元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保证金。若受让方按协议约定
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则该保证金作为股份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即受让方在协议
约定时间内仅需支付股份转让款余款;若受让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则复星谱润应
将该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违约款或赔偿金后的余额支付给受让方,该等保
证金不足以覆盖违约款或赔偿金的,则转让方无需返还保证金,且仍有权继续按
协议约定主张相关权利;若本次股份转让未能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的,
则复星谱润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将该保证金归还受让方,除该保证金外复星谱润不
再支付任何利息等其他款项,但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未能取得合规确认的,则复
星谱润应将该保证金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违约款或赔偿金后的余额支付给受让
方,该等保证金不足以覆盖违约款或赔偿金的,则转让方无需返还保证金,且仍
有权继续按协议约定主张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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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标的股
份不存在质押或司法冻结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
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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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入石大胜华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的情况如下:

                                               买入均价区间
   买入数量       买入期间       买入方式                         买入金额(元)
                                                 (元/股)

    551,777     2018 年 11 月   集中竞价交易   17.69 - 18.04        9,832,522.20


     除上述情形外,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
他买卖石大胜华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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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
容产生误解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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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复星谱润与北京哲厚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4、上海谱润与北京哲厚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5、北京哲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函》。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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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常   浩



                                                     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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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股份有限公司                                 同兴路 198 号


股票简称           石大胜华                 股票代码            603026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
                                                                庙城村十字街南 320
称                 发有限公司               要经营场所
                                                                号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量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请注明):表决权委托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    551,777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    0.27%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变动数量:         16,516,801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               8.15%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         17,068,578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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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
的负债,未解除公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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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大胜华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常   浩



                                                   2019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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