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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大胜华:关于在波兰建设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19-015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波兰建设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与 PCC ROKITA SPKA AKCYJNA(以下简称“PCC Rokita”)合作成
         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 2 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投资 1.7 亿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一)市场需求的风险
    欧洲各国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和政策的落实若不达预期,存在电池电
解液发展不及预期的可能性,主要客户的产能发挥不达预期,将会对电池电解液
溶剂需求造成不利。
    (二)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首次在海外投资项目,投资目的国与我国在文化、语言、法律
和政策等方面有很大差异,且由于对投资目的国的情况了解不充分,造成项目的
延期和投资预算超标的风险较大。
    (三)国内审批的风险
    本项目属于跨境对外投资,需经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存在审批不通过的风
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 PCC Rokita 合作成立合资公司,一期拟投资建设 2 万吨/年碳酸乙
烯酯项目。项目预计投资 1.7 亿元人民币,建设 2 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项
目建设地为波兰下西里西亚省的下布热格,占地面积为 46000 平方米,预计项目
建设周期为 2 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与 PCC
Rokita 在波兰建设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
1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得以通过。董事吴天乐对该议案投弃权票,董事吴天乐认为:
公司所提供的可研报告为公司内部部门所做,提供的信息有限,且无详细的风险
评估及应对策略,无法发表意见。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CC ROKITA SPKA AKCYJNA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Henryka Sienkiewicza 4, 56-120 Brzeg Dolny, Poland
    主要办公地点: Henryka Sienkiewicza 4, 56-120 Brzeg Dolny, Poland
    法定代表人:Wiesaw Klimkowski
    公司股本(Equity):PLN 775,500,000.00
    主营业务和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PCC Rokita 主营业务为化学产品
的生产和贸易、能源、物流和投资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塑料工业、家用化学品、
冷冻工业、药品、食品,建筑业、汽车工业、纺织业以及采矿业等。近三年 PCC
Rokita 总销售额增长率在 11-20%左右,其中,在化学品板块的聚醚、表面活性
剂、氯气和其衍生物及专用化学品业务销售额增量显著。

    主要股东:PCC SE

    交易对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2018 年前三个季度,资
产总额为 30.45 亿元,资产净额为 19.45 亿元,营业收入为 19.5 亿元,净利润
为 2.86 亿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锂离子电池材料项目
    2. 拟用公司名称:PCC Shingwha Sp.z.o.o.
    3. 建设地点:波兰下西里西亚省的下布热格
    4. 项目建设内容:2 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
    5. 项目投资预算:1.7 亿元人民币
    6. 项目用地面积:46000 平方米
    7. 项目建设期:预计 2 年
    8.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融资
    9. 该项目遵循山东省商务局规定进行备案。
    四、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资协议约定石大胜华与 PCC Rokita 在波兰共同投建合资企业,该公司
进行开发、建设和运营生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材料项目,一期建设 2 万吨/年碳
酸乙烯酯产品。
    2、合资协议中约定合资公司的初始股本为 5,000,000 兹罗提,其中石大胜
华占该合资公司股本的 51%,PCC Rokita 占该合资公司股本的 49%。
    3、合资协议中规定并规范了 PCC Rokita 和石大胜华在合资企业组建和运营
中相互合作的条款,以及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事项,并对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
等其它相关的事宜做了详细的介绍和约定。
    五、该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锂电池电解液材料作为石大胜华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未来重点
发展的核心业务板块之一。基于欧洲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公司在波兰
进行该领域的布局,实现对客户的就近供应并拓展周边市场,有利于抢占市场先
机,为公司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提供源动力,进而提升公司整体盈
利能力。
    六、风险分析
    (一)市场需求的风险
    欧洲各国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和政策的落实若不达预期,存在电池电
解液发展不及预期的可能性,主要客户的产能发挥不达预期,将会对电池电解液
溶剂需求造成不利。
    针对上述风险,因本项目一期建设规模较小,万一市场发展缓慢,靠目前
市场需求量再配以少量出口能够将产能消化。
    (二)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风险
    本项目是公司首次在海外投资项目,投资目的国与我国在文化、语言、法律
和政策等方面有很大差异,且由于对投资目的国的情况了解不充分,造成项目的
延期和投资预算超标的风险较大。
       针对上述风险,本项目采用与当地企业合资的模式,可以有效避免由于异国
投资带来的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同时聘请国际经验丰富的咨询服务企业作为咨询
合作方,对合作法律文件等提前规范,为本项目的建设和营运管理提供充分的保
障。
    (三)国内审批的风险
    本项目属于跨境对外投资,需经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存在审批不通过的风
险。但在“一带一路”的政策背景下,国家鼓励中国企业到海外进行实业投资,
不仅在政策上还是资本上,都是鼓励支持的。审批不通过的风险相对较低。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