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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大胜华: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0-07-16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0-044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副总经理丁伟涛持有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501,45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5%,公司股东、总会计师宋会宝持有本公司 568,819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0.28%。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丁伟涛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日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25,300 股股份,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6%。
           宋会宝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180 日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42,200 股股份,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07%。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
     相应处理。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股)

丁伟涛      董事、监事、高级管         501,450        0.25% IPO 前取得:501,450 股

                                           1
               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
宋会宝                                        568,819              0.28% IPO 前取得:568,819 股
               理人员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股)         比例                        (元/股)
丁伟涛          167,100    0.08% 2019/4/18~               38.25-38.98 2019 年 2 月 22 日
                                      2019/4/18
宋会宝          189,600    0.09% 2019/4/18~               38.80-39.60 2019 年 2 月 22 日
                                      2019/4/18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       计划                                          减持合     拟减持
股东名                                                  竞价交易减                           拟减持
           持数量       减持          减持方式                        理价格     股份来
  称                                                      持期间                              原因
           (股)       比例                                           区间           源
丁伟涛    不超过: 不     超                            2020/8/7 ~   按市场     IPO 前 取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125,300    过   :                            2021/2/2      价格       得          金需求
                                  过:125,300 股
          股         0.06%

宋会宝    不超过: 不     超                            2020/8/7 ~   按市场     IPO 前 取   个人资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142,200   过   :                            2021/2/2      价格       得          金需求
                                  过:142,200 股
          股         0.07%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公司股东丁伟涛、宋会宝作为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2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
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3、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关于减持本人于发行人本次发
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老股(不包括发行人本次发行后在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发行人
的股份)事项,本人承诺如下:(1)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本人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老股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
老股总数的 25%;(2)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的第 13 至 24 个月
内,本人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老股数量不超过本人第 13 个月初持有发
行人老股总数的 25%。
   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
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
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
减持发行人股份。
   5、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违
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
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人未
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本人在发行人现金分红中与违
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3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丁伟涛、宋会宝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
     持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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