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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股权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1-035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权拟发生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权发生变动导致的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本公司仍将维持无实际
       控制人状态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青岛中石
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大控股”)持有本公司 8.31%的股份,石大控股
是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石大控股的股权拟发生变动,具
体情况如下:
    一、石大控股股权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5 月 2 日,本公司收到石大控股发来的《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筹划校属企业体制改革的告知函》,函件内容如下:“依据国家关于高校所属企
业体制改革要求,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正在筹划校属企业体制改革事宜,拟将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所持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青岛
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事项可能导致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
司的股东发生变动。目前该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各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尚未
履行完成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1 年 5 月 6 日,本公司收到石大控股发来的《石大控股项目工作备忘录》,
该备忘录由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其中载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
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将其所持有的青岛中石大控股有限公司
(含所属企业)100%股权无偿划转给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双方拟于近期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本次划转前后划入方所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划转前后,划入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经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青岛军民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
发集团”)、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持有
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划转前                         划转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经控集团(注 1)         0             0.00        16,851,146         8.31

        融发集团(注 2)     15,201,000         7.50        15,201,000         7.50

        开投集团(注 2)     15,201,000         7.50        15,201,000         7.50

            合计           30,402,000         15.00       47,253,146         23.31
    注 1:本次划转完成后,经控集团通过石大控股间接持有石大胜华 8.31%股
份。
    注 2:2020 年 3 月 24 日,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分别与石大控股签署《股份
转让协议》,约定石大控股向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分别转让本公司 15,201,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各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 7.50%)。该等股份转让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已承诺自受让股份完成过户登
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石大胜华的控制权。
    本次划转前后,上述主体的股权关系如下图所示:
    (1)划转前:
    (2)划转后:




    根据上述,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因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的股权拟发生变动
导致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增加,不触及要约收购。
    三、其他事项
    鉴于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为经控集团的下属公司,且融发集团和开投集团已
承诺自其受让本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本
公司的控制权,融发集团、开投集团和经控集团均应履行前述承诺,故本次股权
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本公司仍将维持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石大控股提
供的文件,目前上述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各方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尚未履行完
成内部决策程序,该事项尚需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