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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石大胜华:石大胜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2022-05-27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2-052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从 9.42%增加到 10.42%。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哲厚”)通知,北京哲厚自 2022 年 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5 月 26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26,83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        名称                   北京哲厚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义务人基        住所              北京市怀柔区庙城镇庙城村十字街南 320 号
  本信息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2 月 16 日-2022 年 5 月 26 日
                                                                增持数量    增持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股份类型
                                                                  (股)    比例
权益变动
                           2022 年 2 月 16 日       人民币
  明细        集中竞价                                        2,026,839       1%
                           -2022 年 5 月 26 日      普通股
                                合计                          2,026,839       1%
  备注:
      1、北京哲厚不存在一致行动人。
      2、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哲厚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该披露日,北京
哲厚持有公司股份 17,068,5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2%。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哲厚
增持公司股份达到 1%,截至该披露日,北京哲厚持有公司股份 19,093,57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9.42%。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北京哲厚新能                  持股数量       持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无限售条件
 源科技开发                      (股)       比例         (股)          比例
                   流通股
   有限公司                   19,093,578   9.42%      21,120,417        10.42%

备注:
    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
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资金来源为北京哲厚自有资金。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要约
收购。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