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华新材:胜华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告2023-04-29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及工作要求,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对审计委
员会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为张胜先生,王清云女
士,陈伟先生,其中,张胜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行监督公司
内部及外部审计的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
责,积极对相关议题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会议召开时 议题
间
1.《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审计委员
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4.《关
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
预计情况的议案》;6.《关于确认公司
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1
第一次会议 2022年4月8日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7.
《关于公司2022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
及担保情况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9.《关于公
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12.《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第二次会议 2022年4月26日
案》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三次会议 2022年8月30日
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2022年10月27日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11月8日 《反舞弊管理办法》
第五次会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会计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
关规定进行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各项数据均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各项分析均客观地
体现了各种影响因素对公司效益的影响。各报告均思路清晰,内容完整,分析透彻。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行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的资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委托的各项工作。
同时,根据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要求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量的评估,公司聘请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继续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并认可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可行性,积极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
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资料,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
完整、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
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的事项。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针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核查相关规章制
度是否完备,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
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
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审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仔
细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进行关联交易预计
和披露,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
他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关注公
司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
提高议事效率,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与判断,作出了科学而合理的决策,
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