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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华新材:胜华新材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胜华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3-038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会
全体监事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
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胜华新材办公楼 A326 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的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 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建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章
制度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
股东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政策修订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
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三、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四、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五、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借款及授信额度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2023 年集团公司借款最高额度为 441,440.00 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含
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为 600,000.00 万元。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六、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确认公司 2022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天明、于相金、张金楼、姜伟波、陈
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七、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集团公司内部借款及担保情况的议案》,该议
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 2023 年各子公司对集团公司借款需求为 328,000.00 万元。借款利
率:根据同时期集团公司融资利率确认。借款期限:借款有效期 1 年,额度内循
环使用。集团公司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统筹、调配集团内各公司资金。
    同意公司 2023 年对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共为 665,000.00 万元,担保期限:
担保有效期 1 年,额度内循环使用。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八、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2)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九、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十、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
构,负责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具体审计费用为:财务审计费用
5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 万元。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 2023 年第一季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 2023 年第一季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
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十二、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
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
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同
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十三、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   3   票赞成,   0   票弃权,   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