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9-04-23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邵瑞庆、周戌乾、杨颖韬组成,主任委员由邵瑞庆
先生担任。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18 年 4 月 20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2017 年度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提案、公司聘请 2018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的议案。
3、2018 年 8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细则》、修订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4、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的意见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要求,认
真审阅了全年的定期报告。
针对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议事规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在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符合公司的审计安排,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相关规定要求,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一致同意将公司 2018 年度报
告及报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的监督及评估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
了监督评价。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
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审计工作。一致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
价格公平、公正,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审计委员会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8 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对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的职责。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