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众股份:独立董事意见2019-08-06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
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
们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
二、 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与其行
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
会的表决结果。
三、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审议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
四、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和公司规模,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的表决结果。
独立董事:周戌乾、张杰、朱宪
2019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