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凯众股份: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2019-09-17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解锁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709,080 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19 年 9 月 23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东方华银
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凯众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
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股票数量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剩余授予数量
    授予日期
                         (元/股)         (股)          (人)           (股)
2017 年 9 月 22 日         16.66         1,922,700             64              0


    (三)限制性股票解锁情况。
                                                                                   单位:股

      上市流通日期                      股票解锁数量            剩余未解锁股票数量

    2018 年 9 月 25 日                               192,270                 1,631,430
          注:上述剩余未解锁股票数量已扣除离职员工袁健芳、王慕昊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9,000 股。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袁健芳、王慕
     昊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9,000 股。上述股票已在
     2019 年 8 月 26 日完成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未解锁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631,430 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2019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解锁条件及成就情况。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该解锁
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况,满足该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锁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公司 2018 年实际销售收入为
                                                                          54,898 万元;相比 2016 年销售收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入复合增长率为 29.9%,满足解除
(1)以 2016 年销售收入为基数,2017-2019 年年均销售收入复合
                                                                          限售条件。
增长率不低于 25%,即 2018 年公司销售收入达到 50,867 万元;
                                                                          (2)公司 2018 年实际净利润为
(2)以 2016 年净利润值为基数,2017-2019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12,679 万元;相比 2016 年净利润
不低于 15%,即 2018 年公司净利润达到 11,726 万元。
                                                                          复合增长率为 19.6%,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率:                                             公司销售收入目标和净利润目标
公司销售收入目标和净利润目标达成率均须在 90%以上。未满足以       达成率均在 90%以上,满足解锁限
上基准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当期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锁。           制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目标:
                                                                 经核查,除去离职员工,其余 59
公司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绩效考核评价等
                                                                 名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评结果
级分为 A、B、C、D、E 五个等级,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须在 C
                                                                 均达到 C 级以上(含 C),满足该
等级以上(含 C)。未满足以上基准条件的,该激励对象当期的限
                                                                 解锁条件。
制性股票不得解锁。



         (二)本次解锁比例
         根据公司解锁安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量比例的 40%,即公司符合解锁条件的 59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09,080 股可
    进行解锁。
         (三)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公司原激励对象王慕昊、袁健芳、王会珍、余平、宋宗羚共 5 人,因个人原因已向公司
    提出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规定,上述 5 人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需对其所持已
    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35,000 股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王慕昊、袁健芳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9,000 股,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6 日已完成注销。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2019 年 8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告。王会珍、余平、宋宗羚 3 人近期离职,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合计 36,000 股,公司将后续办理相关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单位:股
                                         已获授予限制   本次可解锁限制   本次解锁数量占已获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        侯振坤      董事、总经理     300,000         120,000              40%


     2        宁武        副总经理         240,000          96,000              40%

                          董事会秘书、
     3        黄海                         160,000          64,000              40%
                          财务总监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               700,000         280,000              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       1,072,700       429,080              40%
的人员(56 人)小计

                   合计                    1,772,700       709,080              40%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9 年 9 月 23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为:709,080 股。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

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

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166,002            -709,080           43,456,922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657,698             709,080           62,366,778
      总计                 105,823,700                    0         105,823,70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出具了《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
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
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凯众股份具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第二次
解锁事项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第二次解锁条件已经全部成就,第二次解锁安排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上海凯众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实施的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