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现就 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1 年度公司没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对外 担保事项。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不 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朱宪、张杰、程惊雷 2022 年 4 月 28 日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