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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思德: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8-05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名称:营销与服
       务网络建设项目
       拟终止募投项目的投资情况:项目拟投资 2,061.65 万元,截至 2018 年
       08 月 28 日,实际已完成投资 196.99 万元,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864.66 万元。
       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864.66 万元及利
       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8 年 08 月 28 日,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
目,并将该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864.66 万元及利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事
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03 月 03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
307 号文《关于核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92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323,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
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53,526,500.00 元后,净募集资
金共计人民币 269,473,500.00 元。上述资金于 2017 年 03 月 24 日到位,业经瑞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32050001 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募投项目                                                占全部募集资金
                                (万元)         金(万元)
                                                                       净额的比例
        年产 1.6 万吨聚氨酯
 1                                  23,300.46            21,085.25            78.25%
        泡沫稳定剂项目
        有机硅表面活性剂
 2                                   3,800.45             3,800.45            14.10%
        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
 3                                   2,061.65             2,061.65             7.65%
        设项目
            合 计                   29,162.56            26,947.35              100%


       截至 2018 年 08 月 28 日,公司上述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已累计投入募         尚未投入的募
                                                                            项目进展
序号            募投项目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情况
                                       (万元)             (万元)
        年产 1.6 万吨聚氨酯泡沫稳
 1                                         21,085.25                   0     已结项
        定剂项目
        有机硅表面活性剂研究中
 2                                          2,549.35             1,251.10    实施中
        心建设项目
 3      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196.99           1,864.66    拟终止

               合 计                       23,831.59             3,115.76      -


       二、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2,061.65 万元。截至 2018
年 08 月 28 日,公司已完成顺德办事处的建设,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96.99 万
元。顺德办事处的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场地购置[注]                                         182.39
      2                 办公设施                                             6.47
      3                 其他费用                                             8.13
                    合计                                                   196.99
注:根据《招股说明书》第十三节“四、(三)、4、项目投资情况”,项目将采用租赁方式进
行办事处建设。在实际筹建顺德办事处过程中,由于在顺德当地购房成本相对较低,且所使用募
集资金金额占比较小,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顺德办事处的场地安排方式由租赁变
更为购置。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1、物流业发展迅速,仓储和运输不再是影响经营的主要因素

    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点建设计划是在公司申请上市前根据当时的国内外市场
状况做出的。由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晚于预期,原先制定的营销与服务网络
建设方案据以决策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尤其是,近年
来,随着物流行业的快速发展,营销与服务网点所要解决的运输与服务的及时性
问题已不再是影响公司经营的主要因素。同时,随着“一带一路”相关政策的稳
步推进,沿线能够直接覆盖东亚、西亚、南亚、中亚、中东欧等国家和地区。通
过“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可以向周边国家境内发展,形成内外相通的基础设
施网络和联通国际国内的物流大通道,进出口货物的集散能力大大提高。此外,
国家交通运输部 2017 年 2 月发布的《“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
划》中提出,到 2020 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
体系,部分地区和领域率先基本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随着设施等级提升,结构
优化,覆盖面与通达度的提高,公路快运行业的快速发展为公司产品运输提供了
重要的基础条件。

    公司总部所在地南京位于长三角,地处华南区域的顺德办事处业已完成建设,
基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政策的支撑和国内物流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逐步完善,
公司大力开拓境内外市场,延伸公司基础物流供应链,基本能够覆盖境内外重要
销售区域,有效解决公司客户分布的较强区域性问题。

    2、商业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原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按原计划的实施不
具备可行性

    近年来,公司销售终端所处的商业环境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城市的发
展,新的产业圈不断涌现,部分产业圈的中心城市发生了转移和变迁,营销与服
务网络建设项目中办事处及化工产品仓储的选址已不能适应新的商业环境。同时,
随着国家对安全环保管理要求的日趋严格,原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计划的实施不
具备可行性。

    综合以上原因,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实施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将该募投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864.66 万元及利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最大利益,经审慎研究,公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未使用的募集
资金 1,864.66 万元及利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
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承诺在本
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
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募集资金账户中剩
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864.66 万元及利息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一次性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募集资金账户资
金清零后办理账户注销等相关事宜。

    四、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基于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所
做出的慎重决定。公司终止实施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性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
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原则,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的内
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该议
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0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
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已承诺在本次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3、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做出的,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
回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备查文件

    1、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