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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思德: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8-059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 年 9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普桥路 18 号南京美思德新材

   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087,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69.4638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宇先生主持。会
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陈青女士、公司副总经理 Steven Paul Hulme 先生和公司财
   务负责人徐开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A股        70,085,400          99.9968     2,200      0.0032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终止部
         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将剩
  1                            687,900    99.6812     2,200      0.3188        0        0.0000
         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无特别表决事项。
2、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 1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白、赵泽铭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美思德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美思德章程的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