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8-06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8 年 10 月 10 日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 万股
根据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18 年 09 月 0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定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限制性股票。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登公司已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完
成对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份的审核与登记。至此,本公司董事会已经完成了
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 年 0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徐志坚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为自 2018 年 04 月 13 日起至 2018 年 04 月 23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
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8 年 04 月 24 日披露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 年 05 月 0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4、2018 年 05 月 0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
益的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
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
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5、2018 年 05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北京国枫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事项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价格调整的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18 年 09 月 0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8 年 09 月 05 日。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 万股。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2 人。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34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确定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5 万股预
留限制性股票,则原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18 万股根据实际授予情况调整为 5
万股,剩余未授予的 13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作废。
除此之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2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激励对象 获授的预留限制性 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占本 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
股票数量(万股) 次预留授予总量的比例 占当前总股本比例
核心骨干
5 100% 0.05%
(共计 2 人)
合计 5 100% 0.05%
二、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
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 60 个月。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 36 个月内按 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
限售。
公司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总量比例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预留授予权益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30%
第一次解除限售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预留授予权益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30%
第二次解除限售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预留授予权益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40%
第三次解除限售 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易日当日止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
价格回购注销。
三、 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09 月 12 日出具的瑞华
验字[2018]320800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8 年 09 月 12 日止,公司已收到朱晓
鑫和张桂萍 2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投资款 417,000.00 元,均为货币资金出资。其
中:新增股本为人民币 50,000.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367,000.00 元,
变更后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100,948,000.00 元。
四、 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5 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审核和登记。
五、 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顺德区德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53,475,000 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前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3.00%,预留
授予完成后其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7%。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 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 变更前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4,373,000 50,000 54,423,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6,525,000 - 46,525,000
合计 100,898,000 50,000 100,948,000
七、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 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
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授予日为 2018 年
09 月 05 日,根据预留权益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分别确认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成本。
经测算,未来四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 17.86 万元,在 2018 年-2021
年成本分摊情况如下表所示:
年份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2021 年 合计
各年摊销限制性股
3.98 9.41 3.44 1.03 17.86
票费用(万元)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
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
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计划的股权激励成本
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股权激励成本的摊销对本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各年度净利
润有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
到股权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
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九、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