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思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19-06-22
证券代码:603041 证券简称:美思德 公告编号:2019-031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06 月 05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9 年 06 月 21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
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1)原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
象姚丹丹、卢书辉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对其已获授但未
解除限售的 3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占原激励对象个人所获授限制
性股票总数比例的 100%),回购价格为 10.33 元/股。(2)因公司 2018 年度业
绩未达到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条件,董
事会同意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权益的 3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除
限售条件的总计 260,400 股限制性股票(占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比例为
30%),回购价格为 10.33 元/股;回购并注销预留授予权益的 2 名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总计 15,000 股限制性股票(占预留获授限制
性股票总数比例为 30%),回购价格为 8.21 元/股。
实施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 305,400 股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0,948,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00,642,600 元,公司总股本将由 100,948,000 股
变更为人民币 100,642,6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06 月 06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股份进行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和《关
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即 2019 年 06
月 22 日)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
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
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
有关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以采用邮寄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资料为能证明
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建路 18 号江苏美思德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 2019 年 06 月 22 日起 45 日内。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
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付佳慧
(4)联系电话:025-85562929
(5)传真:025-85570505
(6)邮政编码:210046
特此公告。
江苏美思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