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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酒家: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9-01-22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19-004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含子公
  司,下同)需与关联方广州市广州酒家黄埔有限公司(下称“黄埔公司”)、广州
  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弘鼎公司”)及广州市德利丰食品有限公司(下
  称“德利丰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二)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2018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对 2018 年度公司向黄埔
  公司、弘鼎公司、德利丰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预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3,004 万元(人民币,下同);2018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黄埔公司、弘鼎公
  司等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累计总金额预计不超过 2,181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相关预计及实际发生情况
  具体如下:
                      2018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2018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8 年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差异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未经审计)
                 弘鼎公司   采购商品   市场定价       3.00               -       -3.00
采购商品/接
                 黄埔公司   接受劳务   市场定价       1.00               -       -1.00
  受劳务
               德利丰公司   采购商品   市场定价   3,000.00         930.20    -2,069.80


                                         1
                                                                   2018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8 年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差异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未经审计)
                   小计            -          -       3,004.00         930.20      -2,073.80
                 黄埔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1,500.00       1,041.19        -458.81
                 黄埔公司    商标使用费   市场定价       31.00           29.12         -1.88
出售商品/提
                 弘鼎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650.00         873.47         223.47
  供劳务
               德利丰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10.03         10.03
                   小计            -          -       2,181.00       1,953.81        -227.19
                        合计                          5,185.00       2,884.01      -2,300.99
差异原因说明:
受市场变化及关联公司产品生产及销售策略变化的调整所致。
       2018 年,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同类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超过预计金额的
  差异未达到 300 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以上,无需提
  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或披露。
       (三)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德利丰公司发生采购商品与接受劳务
  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2,500 万元,2018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与德利丰公司发生
  商品采购的交易金额为 930.20 万元。预计 2019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黄埔公
  司、弘鼎公司、德利丰公司等出售商品与提供劳务累计总金额不超过 2,535 万元,
  2018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黄埔公司、弘鼎公司、德利丰公司等出售商品与
  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为 1,953.81 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018 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19 年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未经审计)

   采购商品/   德利丰公司      采购商品    市场定价         2,500.00               930.20
   接受劳务        小计            -           -            2,500.00               930.20
                 黄埔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1,200.00             1,041.19
                 黄埔公司    商标使用费    市场定价            35.00                29.12
   出售商品/
                 弘鼎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1,000.00               873.47
   提供劳务
               德利丰公司      销售商品    市场定价           300.00                10.03
                   小计            -           -            2,535.00             1,953.81
                         合计                               5,035.00             2,884.01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5%,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2
    (一)关联人一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广州市广州酒家黄埔有限公司
    (1)名称:广州市广州酒家黄埔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廖穗红
    (3)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海源路 39 号首二层(原海员俱乐部)
    (4)注册资本:1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04 年 8 月 5 日
    (6)主营业务:酒类零售;中餐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餐饮管理;商品零
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黄埔公司资产总额 1,360.26 万元,净资产 675.70
万元,2018 年 1-11 月净利润 523.86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廖穗红                          60%

      2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

                         合计                                   1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黄埔公司 40%的股权,黄埔公司属于
公司的餐饮参股经营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
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黄埔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黄埔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关联人二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广州市弘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大江
    (3)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 219 号第五层及第七层(部位:7
楼 8706 之三)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15 年 6 月 19 日


                                       3
    (6)主营业务:酒类批发;预包装食品批发;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
糕点、糖果及糖批发;非酒精饮料、茶叶批发;乳制品批发;散装食品批发;水
果批发;冷冻肉批发;蛋类批发;生鲜家禽批发;海味干货批发;清洁用品批发;
计算机零配件批发;餐饮管理;贸易咨询服务。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弘鼎公司资产总额为 945.47 万元,净资产为 925.71
万元,2018 年 1-11 月净利润为 101.78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李大江                           90%

      2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10%

                         合计                                    1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口福公司持有弘鼎公司
1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有关规定,弘鼎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弘鼎公司目前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人三介绍
    1、关联人基本情况:广州市德利丰食品有限公司
    (1)名称:广州市德利丰食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巨豪
    (3)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大维工业路 8 号
    (4)注册资本:1300 万元
    (5)成立时间:2017 年 9 月 19 日
    (6)主营业务: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不含现场制售);糕点、面包制
造(不含现场制售);预包装食品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状况: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德利丰公司资产总额为 1,659.94 万元,净资产为
1,141.57 万元,2018 年 1-11 月净利润为-158.43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4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广州市盛洲德威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60%

      2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40%

                         合计                                100%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利口福公司持有德利丰公
司 4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有关规定,德利丰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德利丰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含子公司)与黄埔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及招
牌使用费,包括但不限于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食品、饼酥类食品等。
    2.公司(含子公司)与德利丰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采购商品交易,主要交
易商品为德利丰公司生产的月饼系列产品、饼酥类食品。
    3.公司(含子公司)与弘鼎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主营产品的销售,包
括但不限于月饼系列产品、速冻食品、腊味食品、菜式类食品等。
    (二)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具体交易内
容将根据后续签署的协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必要性:公司(含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
务购销活动,均是为了满足各方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二)公允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资源,
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
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性:上述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
小。上述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5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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