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 2020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认真核查,并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严格管控对外担保事项,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对外担 保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的行为。 独立董事:谢康、李进一、沈肇章、曹庸 2021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