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出具如下书面审核 意见: 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