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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州酒家:广州酒家: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03-04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0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协议是基于双方合作意愿而达成的框
架性约定,后续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开展等情况还需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合
资协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公司
2022 年的经营业绩影响尚不确定。



    2022 年 3 月 3 日,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酒家”或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口福”)
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全资子公司宏辉家家唛食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家家唛”)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
协议”或者“本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宏辉家家唛食品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黄俊辉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6 日
    住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风光路 212 号中新村委附楼 214 室
    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
平台查询,网址:http://cri.gz.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宏辉家家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由于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暂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
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及时履行相
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宏辉家家唛食品有限公司
    (一)合作的背景
    为加快推进双方在华东地区的食品业务发展,利口福、宏辉家家唛双方本着
互利共赢、优势互补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资金、平台等优势,就在上
海市合资设立公司、厂房租赁及业务有意进行合作,经友好协商,达成初步合作意
向。
    (二)合作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拟共同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成立合资公司,进行包括但不限于速冻
食品、短保冷藏食品等产品的生产经营,以华东区域作为主要销售市场,双方具
体投资主体、投资额及比例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资协议》为准。
    2.甲方承诺并保证最终合资协议的签约主体将为广州酒家下属全资子公司。
    3.合资公司设立后拟承租乙方的关联方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宏辉公司”,宏辉果蔬之全资子公司)所持有的位于上海奉贤区沿钱公路
4638 号 4 幢的地上三至四层(以下简称“该厂房”,面积合计约 7500 平方米)
作为生产经营场地。乙方承诺并保证其关联方上海宏辉公司在合资公司设立并签
署承租合同前,不会存在将该厂房转让、出租、抵押、设立居住权等任何可能会
影响合资公司承租该厂房的行为,且该厂房不会存在任何毁损、灭失、未取得实
现合资公司经营所需的证照、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两次消防验收
证明、环保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等。
    4.合资公司承租该厂房后,由合资公司自主投资装修和采购生产设备。
    5.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仅为双方的初步合作意向,相关设立合资公司的出资
协议、承租厂房的租赁协议等涉及双方具体权利义务的事宜,需由双方另行协商
并签署具体的协议进行约定。
    6.如双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未能协商一致并签订正式的设立合资公司
的出资协议,或者因政策原因、甲方集团审批等原因导致不能完成本次合作的,
任何一方可终止本次合作项目,本协议亦同时终止,各方均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
任,无需向对方或其他方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款项,但需及时履行必要的通知义
务。若因其他原因一方单方面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之日
起生效。
    7.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后续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开展等情况还需
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合资协议,对公司 2022 年的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增长的
影响尚不确定。
    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将根据后续双方合作协议约定业务的推进和实施情
况而定。本次拟合作事项,通过与合作方在上海市设立合资公司,开展食品的生
产经营业务,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在华东地区的食品业务发展速度,提升公司产
品在华东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跨区域发展的战略布局,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合作协议,框架合作协议下涉及的具体合作内容、业务的开展
等情况还需双方进一步协商并签署合资协议。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实施进度、
实施效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本协议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