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2 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州酒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广州酒家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23 号文)的核准,广州酒家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18 元/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65,900.00 万元,扣除本次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3,125.47 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1.53 万元后,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473.0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于 2017 年 6 月 21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571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51,595.26 万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2,422.66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12,422.66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含利息收入) 7,984.83 银行账户管理费、手续费 0.50 结项补充流动资金 4,521.29 加:利息收入 83.9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219.2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7,814.51 万元。 综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61,473.00 万 元,以募集资金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557.96 万元,累计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7,814.51 万元,结项转自有资金的金额 4,521.29 万元(其中 结余募集资金本金 3,658.49 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净额 862.80 万元),期末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 款余额为 0.00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5 年 6 月 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通过,并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 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 议》,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全部募投项 2 目建设完成,且已办理完毕各专户的注销手续。各专户注销前,公司均严格按照 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储 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状态 兴业银行股份有 广州酒家集团 募集资金 限公司广州越秀 391120100100177992 -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账户 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广州酒家集团 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广州 699938081 -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账户 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 广州酒家集团 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广州 3602000729200589071 -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账户 荔湾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广州酒家集团 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广州 3602000729200588967 -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账户 荔湾支行 广州酒家集团 广州农村商业银 募集资金 05871691000002355 - 已销户 股份有限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账户 广州酒家集团 兴业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利口福食品有 限公司广州东风 391120100100186119 - 已销户 专项账户 限公司 支行(注) 广州酒家集团 中国民生银行股 募集资金 利口福食品有 份有限公司广州 605019774 - 已销户 专项账户 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广州酒家集团 中国工商银行股 募集资金 利口福食品有 份有限公司广州 3602000729200596821 - 已销户 专项账户 限公司 荔湾支行 广州酒家集团 广州农村商业银 募集资金 电子商务有限 05871504000002935 - 已销户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账户 公司 广州酒家集团 兴业银行股份有 利口福(梅 募集资金 限公司广州东风 399000100100240190 - 已销户 州)食品有限 专项账户 支行 公司 广州酒家集团 利口福(梅 广州农村商业银 募集资金 05871629000004989 - 已销户 州)食品有限 行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账户 公司 广州酒家集团 兴业银行股份有 利口福(湘 募集资金 限公司广州东风 399000100100240072 - 已销户 潭)食品有限 专项账户 支行 公司 3 存储 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状态 广州酒家集团 利口福(湘 中国民生银行广 募集资金 630882354 - 已销户 潭)食品有限 州分行营业部 专项账户 公司 利口福(佛 中国民生银行广 募集资金 山)食品有限 630883239 - 已销户 州分行营业部 专项账户 公司 广酒(深圳) 中国工商银行股 募集资金 餐饮管理有限 份有限公司广州 3602000719200670229 - 已销户 专项账户 公司 荔湾支行 广州酒家集团 中国工商银行股 募集资金 餐饮管理有限 份有限公司广州 3602000719200666932 - 已销户 专项账户 公司 荔湾支行 合计 - - 注: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2018年2月3日出具关于广州越秀支行撤并的通 知,原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已获广东银监局批准同意终止经营,该支行所有业务由广州东 风支行承接。因此公司原在兴业银行广州越秀支行相关业务均转移至兴业银行广州东风支 行。 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219.25 万元,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1,473.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19.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976.5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814.5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5.75%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 项目, 截至期末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行性是 含部分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 与承诺投入 (%)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 变更 资总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4)= 的效益 总额 (1) 额 期 效益 重大变 (如 (2) (3)= (2)/ 化 有) (2)-(1) (1) 广州酒家集团利 口福食品有限公 是 21,303.00 15,700.52 15,700.52 - 15,700.52 - 100.00% 2020 年 12 月 8,740.09 是 否 司生产基地扩建 项目 广州酒家集团利 口福食品有限公 是 12,283.00 1,558.95 1,558.95 - 1,558.95 - 100.00% 2020 年 12 月 70.18 是 否 司食品零售网络 项目 5 广州酒家集团利 口福食品有限公 8,482.86 8,482.86 - 8,482.86 - 100.00% 2020 年 12 月 1,999.57 是 否 司(湘潭)食品 生产基地项目 广州酒家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电子 是 9,462.00 3,812.00 3,812.00 165.77 3,812.00 - 100.00% 2021 年 12 月 665.27 不适用 否 商务平台扩建项 目 广州酒家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餐饮 否 14,038.00 14,038.00 14,038.00 994.28 10,379.51 -3,658.49 73.94% 2021 年 12 月 -134.25 不适用 否 门店建设项目 广州酒家集团利 口福食品有限公 否 4,387.00 4,387.00 4,387.00 1,063.13 4,387.00 - 100.00% 2021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司技术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广州酒家集团利 口福食品有限公 是 - 13,493.67 13,493.67 3,996.07 13,493.67 - 100.00% 2021 年 6 月 -529.43 不适用 否 司(梅州)食品 生产基地项目 合计 — 61,473.00 61,473.00 61,473.00 6,219.25 57,814.51 -3,658.49 — — 10811.43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17 年 11 月 21 日以自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累计投资 6,557.96 万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项业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17 年 12 月实施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6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广 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分募投项目结项,全部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已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专户节余资金共计 4,521.29 万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 于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各专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7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 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其创造的价值主要通过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完善产品的品质和增进品牌知名度,增加销售和提高市场份额,从而为公司创造 新的价值,同时也为行业技术水平提升创造价值。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 2017 年 11 月 21 日以自筹资金累计投资 6,557.96 万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 2017 年 11 月 21 日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截止 2017 年 11 月 21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727 号)。本次置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事 项已于 2017 年 12 月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 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 币 0.00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 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8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全部募投项 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 2021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已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专户节余资金共计 4,521.29 万元转入公司自 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各专户的注销手续。专户注 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2 年)》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州酒家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 9 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