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广州酒家:广州酒家: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03043         证券简称:广州酒家        公告编号:2022-05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资质: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截至 2021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 205
名,注册会计师超 1,10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2021 年度业务收入 25.3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08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4.13 亿元。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30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1 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3,375.62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2021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37.68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
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潘文中,199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
公司审计报告 7 份。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穗欣,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
告 4 份。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毅,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 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审计费用 8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
元。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 2022 年的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
原则确定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
了监督与评价,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能够严格执行指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客
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致同会
计师事务所为 2022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备案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且自
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
的责任与义务。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独立、客观和公正。我们同
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该议案
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聘请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请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