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Liming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o.,Ltd. (浙江省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园区弘禄大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1-2-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全 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提示以及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 内容。 一、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黎明投资以及股东佶恒投资、易凡投资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黎明投资以及股东佶恒投资、易凡投资分别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 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 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4、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黎明、郑晓敏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黎明、郑晓敏及其一致行动人俞振寰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 1-2-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 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 6 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 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上述第 2、3 项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之日起半年内 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以及任期届满 6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5、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承诺 除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 常青、胡安庆、申颖娉、于泽洋、何华定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在前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同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若本次发行 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 1-2-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权、除息调整。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股东的承诺 公司股东浙富聚沣投资: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相关主体作出了承 诺,主要内容如下: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价格非因不可抗 力因素所致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 产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的措施。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基准日后公司净资 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董事(指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在上市后三年内每次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 案的条件时,公司将及时依次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以稳定公司股价。 1、发行人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应当于股价触发启动条件后的 3 个交易日内制定股票回购方案 并公告。公司股票回购预案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回购 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的规定,且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股票回购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经出席会 1-2-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 方案后,本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交易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报送 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要的审批或备案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开 始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在 3 个月内完成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 进行股票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外,还应遵守下列各项约定: (1)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前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且不低于 2,000 万元;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总额不 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净额的 40%; (3)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 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 份事宜;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股份回购措施启动日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 计每股净资产的 110%。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股价在触发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且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后仍未达 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或再 度触发启动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同时不触及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 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 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书面 通知公司并公告。在公司披露增持股份计划的 5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依照方案开始进行增持,并在 3 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 划。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增持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的股票增持方案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应 当遵循以下条款: (1)单一会计年度内计划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告日前一会计年度 其自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的 30%; 但在上述期间若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 资产时,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1-2-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通过增持获得的股份,在增持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3)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10%; (4)确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董事(指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发行人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 完毕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 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或再度触发启动条件时,在满足公司法定上市条件,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于 3 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方案,同时将增持公司股票的具 体计划,包括拟增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书面通知公司并公告。在公司 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 5 个交易日内,将依照方案开始进行增 持,并在 3 个月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票增持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票增持方案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循以下条款: (1)单一会计年度内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公告日前一会计年度其自 公司领取税后薪酬的 20%; 但在上述期间若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 资产时,则可终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 (2)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其在该次增持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该次股份增持完成后的 12 个月内,也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前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 110%; (4)有增持义务的董事确保在董事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确保在股东大会上对稳定公司股价相关议 案投赞成票。 (三)相关约束机制 1、若本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稳定股价之义务的,则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义务的具体原因并向所有股东 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按照约定履行稳定股价之 1-2-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义务的,则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稳定股价义 务触发的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向其分配的现金红利,直至义务履行完毕为 止;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约定履行稳定股价之义务的,公司有权责 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义务。限期内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稳 定股价义务触发当年及其后一个年度公司应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 直至增持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预案规定的股票 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控股股东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 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为由拒绝履行稳 定股价的义务。公司上市 3 年内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 承诺书,保证其履行稳定股价的义务。 (四)稳定股价措施履行的程序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形时,公司将在 3 个交易日内提出稳定股价预案并公告,并及时公告稳定股价措施的审议和实施 情况。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除非 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触发条件消失。 稳定股价的实施顺序为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依次部分或全部实施。在控股股东、董事(非独立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自愿的情形下,在公司回购股份时,也可自行增持,具体的实施方案将 在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 三、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本次发行前,黎明投资、佶恒投资、易凡投资分别持有公司 56.74%、34.04% 和 8.32%的股份,其持有和减持公司股票的意向如下: 1、持续看好发行人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发行人发展,拟长期持有发行人的 股票;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1-2-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 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减持价格: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情况的, 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5、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 进行合理减持,在本公司(企业)实际控制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本公司(企业)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的 25%。 自锁定期届满后,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 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 6、减持期限及公告: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本次减持的 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 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 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7、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 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 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的 收入将全部归发行人所有,在获得该收入的十日内将该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 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向发行人或其他 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四、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期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在此期间股东回 1-2-9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报仍将通过公司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利润实现,因此,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 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稀释后每股收益)可能会受股本摊 薄的影响而使得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有所下降。 为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形,本公司承诺将采取相关措施努力提高公司经营收 益以填补股东被摊薄的即期回报,但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 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专业从事汽车零部件业务多年,积累了优质客户和丰富的产品研发、生 产、销售经验,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口碑。未来,公司将继续提升自身的产品竞争 力,不断开拓市场,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已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 各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层的管理结构,夯实 了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基础。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 的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科学合理 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公司资金成本。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加 强成本管理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三)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于主营业务,从现有业务出发增强公司的 经营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严 格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方案有效利用,加快推进募投项目 建设,早日达到预期目标,实现预期效益。 (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 对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详细约定。 公司制定了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 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了制度性安排, 1-2-1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有效保证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东的回报。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 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加强公司独立性,完 善公司治理,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 2、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若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将按 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出台新的规定,以符合 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要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 相挂钩。 5、公司目前无股权激励计划。若未来进行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若上述承诺不能 满足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其他要求的,本 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五、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本公司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公司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 1-2-1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份比例共同享有。 六、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以及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 报规划 发行人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 分配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 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连 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 之三十。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公司在谋求发展的同时,一贯重视对股东合法权 益的保障,为股东提供稳定持续的投资回报。根据目前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 司董事会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实际、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项目投 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对上市后股利分 配政策以及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作出了具体的进一步安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定 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 3、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 向股东分配股利;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具备现金 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 1-2-1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 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 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 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 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规模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 红的条件下,根据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情况提出股票股利分 配预案。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 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2-1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 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 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 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除设置现场会议 投票外,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审 议。 5、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现金红 利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七)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 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当经过 详细论证后,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意见。调整后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九)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 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 1-2-1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 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 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 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和透明等。 七、关于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相关 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构认 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 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董事会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构认定后的 2 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并在上述事项认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提出股份回购预案,预案内容包括回购股份 数量、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主管部 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启动股份回购措施。公司已发行尚未上市的,回购价格为发 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已上市的,回购价格以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内发生 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 若因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 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黎明投资、实际控制人俞黎明、郑晓敏及其一致行动人俞振寰 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相关监管机 构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人将在上述违法事实被监管机 1-2-1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构认定后的 30 个交易日内启动已转让原限售股份的回购事宜,并在启动前 2 个 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提示性公告。回购价格以原限售股转让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和回购义务触发时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孰高确定,并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程序实施。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同时,本公司/本人还将通过在相关会议 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方式促使公司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本公司/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公司/本 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 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监管机构认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通过 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的方式促使发行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且本人被监管机构认定不能免责的,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 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保荐机构的承诺 光大证券承诺:因光大证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 损失。 光大证券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1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会计师事务所的承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因本所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承诺: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本所未能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的要求勤勉尽责、存在过错致使本所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所将依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或司法判决书赔偿投 资者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的承诺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本次发行相关重要承诺的约束机制 (一)发行人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 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 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 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 承担责任后 10 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 1-2-1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 方式或金额确定。 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 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认可的其他品种等;对公司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本公司/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 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本公司/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 司/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如果因本公司/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 失的,本公司/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 有权部门认定应当承担责任后 10 个工作日内,本公司/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 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如果本公司/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 任,则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本人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 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 任。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本人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 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 者的权益。 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 1-2-1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应当 承担责任后 10 个工作日内,本人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投资者损 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 方式或金额确定。 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相关承诺履行完毕为止。 九、特别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 注下列风险提示。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客户主要为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和发动机 整机生产厂商。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与下游汽车行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且受 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全国 GDP 分别为 919,281 亿元、990,865 亿元、 1,015,986 亿元,同比增长 6.6%、6.1%与 2.3%,增速创近年来新低。而我国汽车 产销量在 2017 年达到阶段性高点后近几年出现一定程度的回落。2020 年,在疫 情的冲击下,一季度汽车产销量同比下降较大,二季度随着疫情形势得到有效扼 制,从 4 月份开始,汽车市场逐步恢复,月度产销量同比保持持续增长,截至 2020 年底,连续 9 个月呈现增长态势。全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522.5 万辆和 2,531.1 万辆,同比下降 2%和 1.9%,降幅比上年收窄 5.5 和 6.3 个百分点。受此 影响,发行人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45,397.09 万元、 45,339.46 万元和 55,248.14 万元,2019 年同比下降 0.13%,2020 年同比增长 21.85%,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9,128.29 万元、7,214.61 万元和 12,028.47 万元,2019 年同比下降 20.96%,2020 年同比增长 66.72%,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 未来如果公司客户受宏观经济及汽车行业周期波动的不利影响而导致其经 营状况恶化,这种影响难免也会传导给公司,从而使公司的订单和货款回收方面 受到一定的影响。 (二)产业结构变化的风险 尽管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与传统汽车产业相比,存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薄 1-2-19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弱、电池成本较高、续航能力不足等问题,但许多国家出台了鼓励新能源汽车发 展的若干举措,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旨在逐步提高新能源汽车的占比。 公司目前产品主要应用于以传统燃料为主的汽车内燃机发动机,若未来新能 源汽车的上述技术瓶颈取得突破性进展,尤其是纯电动车的发展如果取得重大突 破,将极大地改变目前以传统燃料发动机为主要动力来源的汽车产业格局,而公 司若不能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99.0922%的 股份,拥有极高的控制比例。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将控制 公司 74.3192%的股份,将对发行人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等决策产 生重大影响。针对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发行人相关事务作出合理决策;同时,发行人建立了完 善的独立董事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但如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控股 地位,通过各种方式对发行人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进 行不当控制,可能会使发行人和其他中小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 (四)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及下游整车产销量波动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 别为 45,397.09 万元、45,339.46 万元、55,248.14 万元和 32,592.85 万元,实现净 利润分别为 9,128.29 万元、7,214.61 万元、12,028.47 万元和 6,764.72 万元。2019 年公司业绩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2020 年随着行业形势的逐渐好转,公司业绩 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但如果这种趋势不能得到有效保持,未来随着宏观经济及下 游整车市场景气度的波动、客户需求结构变化以及成本费用的上升,公司盈利水 平仍然存在波动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 2,730 万件精密冲裁件建设项目、发动机缸内 制动装置研发及生产项目、智能工厂改造及信息系统升级建设项目以及补充营运 资金。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丰富 公司的产品种类、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 续发展。 1-2-2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公司现有的技术储备以及 自身的战略规划,并经充分详尽调研、论证之后确定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但仍然不能排除由于市场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下游客户开发遇到障碍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如 下: 1、市场风险 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汽车行业产业政策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导致整车制造企 业对公司产品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因竞争加剧,公司在整车制造企业的 配套市场份额出现明显下降,则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面临无法实现预期 收益的风险。 2、客户开拓风险 发动机缸内制动装置研发及生产项目主要应用在柴油车领域。虽然公司经过 多年的客户积累,与国内外众多柴油车整车厂建立了长久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 仍存在客户开拓不理想,从而导致项目收益达不到预期的风险。 十、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要求, 发行人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虽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但在提交申请 前已依法解除,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 1-2-2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产业政 策未出现重大调整,进出口业务未受到重大限制,税收政策、行业趋势与市场环 境、业务模式及竞争趋势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 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也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对公 司未来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亦未出现重 大不利变化,重大合同条款或实际执行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无重大安全事故及 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 2021 年 1-9 月经营业绩预计如下: 根据公司 2021 年 1-6 月经审计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 2021 年 7-9 月客户订单 和采购情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公司预计 2021 年 1-9 月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 时间 营业收入 股东的净利润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20 年 1-9 月 38,348.18 8,743.77 7,881.02 2021 年 下限 45,468.49 9,097.42 8,973.42 1-9 月 上限 46,070.66 9,287.23 9,117.89 下限 18.57% 4.04% 13.86% 变动比例 上限 20.14% 6.22% 15.69% 从上表看,公司 2021 年 1-9 月销售业绩较 2020 年 1-9 月有所增长,主要原 因为:1)2020 年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收入基数较低;2)2021 年上 半年,商用车市场景气度保持近几年高位,公司商用车产品稳定增长;3)2021 年 1-9 月乘用车市场有所回暖,公司向部分大客户销售增加,因此乘用车产品销 售情况总体好于 2020 年 1-9 月。上述 2021 年 1-9 月的经营预计数据是公司初步 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1-2-2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672 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发行股票数量 的 25%;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17.37 元 22.99 倍(发行价格除以按 2020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市盈率 孰低的净利润及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计算) 5.90 元(按合并口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8.28 元(按合并口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市净率 2.10 倍(按照发行价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 发行方式 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 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中国证监会等发行审核机构规定条件的询价对象以及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 A 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及 发行对象 其他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 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对象 1、公司控股股东黎明投资以及股东佶恒投资、易凡投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 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 除权、除息调整;(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 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动延长 6 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 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 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 自愿锁定的承诺; 整。 2、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黎明、郑晓敏及其一致行动人俞振寰承 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 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的除权、除息调整;(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 1-2-2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 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 应的除权、除息调整。上述第(2)、(3)项承诺不因职务 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4)在前述锁定期满后,本 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之日 起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任职届满前离职 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以及任期届满 6 个月内,继 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陈常青、监事胡安庆、申颖 娉、于泽洋、高级管理人员何华定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前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 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所持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 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股 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 而终止履行。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上述企业和人员还承诺:承诺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4、公司股东浙富聚沣投资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 63,782.64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6,571.121239 万元 承销保荐费 45,647,848.00 元 审计、验资费 12,264,150.94 元 发行费用 概算(不 律师费 8,632,075.47 元 含 增 值 与本次发行相关 税) 4,811,320.75 元 的信息披露费 发行手续费及其 759,792.45 元 他相关费用 1-2-2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Liming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Co.,Ltd. 注册资本 11,016.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148716005T 法定代表人 俞黎明 成立日期 1997 年 5 月 15 日 变更设立日期 2019 年 4 月 10 日 住所 浙江省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园区弘禄大道 邮政编码 316000 联系电话 0580-2921120 传真号码 0580-2680975 互联网网址 www.zhejiangliming.com 电子信箱 lmim@zhejiangliming.com 内燃机配件、汽车配件、机械模具、五金制造、加工、修理、销售;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经营租赁;职业技能 经营范围 培训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是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黎明有限整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 日,黎明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以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为审计 基准日,以全体股东黎明投资和佶恒投资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 司。根据 2018 年 12 月 20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 报告》(天健审[2018]8408 号),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黎明有限经审计的 净资产为人民币 31,372.21 万元。本次整体变更将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折合为股 本 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其余净资产人民币 21,372.21 万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9 年 3 月 27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 1-2-2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天健验[2019]107 号),对上述整体变更的出资事项进行了验证。 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从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148716005T)。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时,共有两名发起人股东,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黎明投资 6,250.00 62.50 2 佶恒投资 3,750.00 37.50 合计 10,000.00 100.00 发行人设立时,承继了黎明有限的全部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生产设 备等固定资产;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以及存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流动资 产。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数为 11,016.00 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 3,672 万股 普通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00%,均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老股公开 发售。按最大发行规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发行前 发行后 项目 股东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数量(万股) (%) (%) 黎明投资 6,250.00 56.7357 6,250.00 42.5517 有限 售条 佶恒投资 3,750.00 34.0414 3,750.00 25.5310 件的 易凡投资 916.00 8.3152 916.00 6.2364 股份 浙富聚沣投资 100.00 0.9078 100.00 0.6808 拟发行社会公众股 - - 3,672.00 25.0000 合计 11,016.00 100.0000 14,688.00 100.0000 (二)发起人持股情况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黎明投资 6,250.00 56.7357 法人股东 2 佶恒投资 3,750.00 34.0414 法人股东 合计 10,000.00 90.7771 - 1-2-2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三)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四名股东,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黎明投资 6,250.00 56.7357 法人股东 2 佶恒投资 3,750.00 34.0414 法人股东 3 易凡投资 916.00 8.3152 合伙企业股东 4 浙富聚沣投资 100.00 0.9078 合伙企业股东 合计 11,016.00 100.00 - (四)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俞黎明分别持有黎明投资、佶恒投资各 62.50%的股权,郑晓 敏分别持有黎明投资、佶恒投资各 37.50%的股权,黎明投资持有发行人 56.7357% 的股份,佶恒投资持有发行人 34.0414%的股份;俞振寰持有易凡投资 43.45%的 出资份额,且为易凡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易凡投资持有发行人 8.3152%的股 份;俞黎明与郑晓敏系夫妻关系,俞振寰为俞黎明和郑晓敏之子。 除以上情况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发行人产品种类众多,根 据生产工艺的不同,可分为精锻件(包括气门桥、气门弹簧上座、摇臂球头/球 窝、火花塞喷油器隔套等)、装配件(包括活塞冷却喷嘴等)和冲压件(包括气 门锁片、曲轴传感器信号盘、碗形塞、气门弹簧下座等)等。发行人的产品目前 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和变速箱等。 发行人精耕于汽车零部件行业 20 多年,始终本着“人品铸精品,智造创未 来”的发展理念,通过技术创新、精益管理和严控品质等方式,发行人的研发能 力、精益制造能力、质量控制能力不断提升,赢得了客户的高度信赖,也为发行 人积累了一大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包括潍柴动力、长城汽车、 一汽解放锡柴、广西玉柴、上汽通用五菱、吉利集团、康明斯(Cummins)、东 1-2-2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风本田汽车、长安汽车、东风本田发动机、一汽丰田、福田康明斯、上柴股份、 东风康明斯、广汽丰田、上汽通用等国内外众多知名汽车整车厂或整机厂。公司 先后一百五十多次荣获客户颁发的“优秀供应商”、“质量优胜奖”等荣誉奖项。 在维护好现有客户的同时,公司也非常注重新客户的开拓。一方面,公司积极开 拓整车和整机市场,目前已成为一汽大众、上汽大众、大众自动变速器(天津) 等企业的定点供应商;另一方面,公司也在积极开拓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市场,目 前已成为德尔福(Delphi)、伊顿(EATON)等知名零部件供应商的定点供应商, 其中德尔福(Delphi)已实现销售。 发行人十分重视国际业务拓展,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目前已和美国康明斯 (Cummins)达成全球战略合作关系,荣获其“战略核心供应商”称号,并且已 成为德国的曼(MAN)、瑞典的斯堪尼亚(Scania)、美国的纳威司达(Navistar) 等公司的定点供应商。 发行人先后被评为“浙江省百家最具投资价值的成长型中小企业”、“浙江 省汽摩配行业领军企业”、“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舟山市机器换人示 范企业”、“舟山市创新成长型企业”、“舟山市工业纳税十强企业”、“舟山 市专利示范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AEO 海关高级认证企业”、 “2020 年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和“2020 年省级绿色工厂”和“国家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荣获“浙江省工业大奖银奖”和“舟山市政府质量奖”。同 时,发行人还积极投身于扶残助残事业,曾获“全国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浙 江慈善奖(机构奖)”和“浙江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 (二)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及发动机整机厂。在新客户的开发过程 中,主要经历几个阶段:(1)前期洽谈,并成为客户的候选供应商;(2)客户 对公司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评审、质量评审等);(3)通过客户评审, 确定为其潜在供应商;(4)根据客户需求,对具体产品进行报价,经客户筛选 后成为其具体产品的定点供应商;(5)签订产品开发协议,并试制样件;(6) 通过客户的样件测试;(7)根据客户后续的订单批量生产并交付,成为客户的 量产供应商。 1-2-2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一般而言,公司被客户确认为供应商之后,双方的合作关系就会相对稳定。 在实际的合作过程中,公司会与客户就具体产品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客户按实际 需求发送包含具体产品种类、规格、数量等需求的订单;商务部接收并制作 ERP 销售计划;计划物流部根据 ERP 计划编制生产计划并交制造部组织生产;待产 品完工后,计划物流部根据实际订单和需求负责发运。客户根据其生产进度随时 取用,并与公司定期结算。 (三)所需的主要原材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原材料主要包括活塞冷却喷嘴外购件、钢材、坯料及其他 辅料,其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活塞冷却喷 4,667.65 37.90 8,261.27 43.60 5,445.64 39.52 5,052.23 35.81 嘴外购件 钢材 4,751.07 38.58 6,419.41 33.88 4,972.61 36.09 5,742.93 40.71 坯料 950.72 7.72 1,443.71 7.62 1,219.16 8.85 1,254.95 8.90 其他辅料 1,946.57 15.81 2,823.86 14.90 2,142.24 15.55 2,057.04 14.58 合计 12,316.00 100.00 18,948.26 100.00 13,779.65 100.00 14,107.15 100.00 注:其他辅料主要包括模具用钢、包装材料、设备备件、油料及其他机物料等。 报告期内,公司活塞冷却喷嘴外购件、钢材、坯料的平均采购价格如下: 原材料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活塞冷却喷嘴外购件(元/件) 0.49 0.49 0.46 0.47 钢材(不含锁片型材)(元/吨) 8,796.07 8,153.72 8,016.77 7,971.27 钢材(锁片型材)(元/吨) 29,821.95 29,719.13 29,396.00 30,909.13 坯料(元/件) 0.96 0.73 0.73 0.70 报告期内,发行人钢材月度采购金额、数量和单价情况具体如下: 月度 钢材数量(吨) 钢材金额(元) 钢材采购单价(元/吨) 2018-01 937.39 8,077,260.03 8,616.77 2018-02 503.32 4,654,502.99 9,247.56 2018-03 532.80 5,150,613.18 9,667.12 2018-04 423.88 3,740,113.95 8,823.47 1-2-29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18-05 477.80 4,391,056.13 9,190.13 2018-06 590.66 5,290,818.87 8,957.52 2018-07 474.95 4,618,435.94 9,723.97 2018-08 546.47 5,069,876.07 9,277.42 2018-09 528.35 4,041,781.43 7,649.79 2018-10 560.57 4,951,928.85 8,833.75 2018-11 339.90 2,593,160.28 7,629.11 2018-12 527.36 4,849,717.93 9,196.18 2019-01 592.77 5,000,966.51 8,436.57 2019-02 152.68 1,426,354.43 9,342.33 2019-03 473.46 3,645,609.77 7,699.90 2019-04 535.64 5,180,745.32 9,672.06 2019-05 379.95 3,264,014.74 8,590.67 2019-06 343.73 2,838,410.71 8,257.61 2019-07 293.78 2,967,200.41 10,100.07 2019-08 474.73 4,191,645.43 8,829.46 2019-09 651.91 4,838,469.57 7,421.97 2019-10 501.67 4,004,543.91 7,982.35 2019-11 745.07 6,454,030.28 8,662.31 2019-12 744.20 5,914,101.94 7,946.94 2020-01 348.12 3,459,295.27 9,937.08 2020-02 185.94 1,566,151.70 8,422.68 2020-03 643.41 5,344,018.99 8,305.72 2020-04 571.30 5,508,099.29 9,641.27 2020-05 498.79 4,022,911.54 8,065.27 2020-06 489.16 4,370,616.65 8,934.96 2020-07 638.28 5,120,877.54 8,022.88 2020-08 709.79 6,075,667.61 8,559.85 1-2-3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0-09 666.70 5,463,924.37 8,195.46 2020-10 540.96 4,623,342.01 8,546.56 2020-11 1,156.18 9,714,951.79 8,402.63 2020-12 1,030.96 8,924,269.30 8,656.23 2021-01 899.85 8,266,707.92 9,186.77 2021-02 613.03 6,360,494.15 10,375.55 2021-03 892.56 8,342,725.85 9,346.97 2021-04 695.31 7,040,542.22 10,125.75 2021-05 912.66 9,187,563.91 10,066.76 2021-06 919.05 8,312,670.99 9,044.82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钢材价格曲线图如下: 单位:元/吨 注:上图蓝色粗线为采购单价,细黑线为移动加权平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钢材包括板材(卷材)、冷镦盘条、棒材、锁片型材、 管材等,可归类为冷轧板卷、酸洗板卷和热轧板卷等,其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中钢网 1-2-3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钢材月度采购单价走势图变动趋势与大宗商品价格走势图基本一致。 发行人钢材采购单价高于市场平均价格,主要原因是发行人采购的钢材在质量、 规格、硬度、延展性方面要优于基础大宗钢材种类,而且发行人部分钢材需要经 过前处理加工,因此价格高于市场上普通大宗钢材平均价格。发行人钢材月度采 购单价走势波动与市场平均价格相比略有滞后,主要原因是市场价格为市场实时 数据,而发行人钢材采购需要提前 1-2 个月下订单,导致其价格波动较市场波动 略有滞后;另外,发行人采购的钢材规格种类较多,月度间采购结构变化导致发 行人钢材价格走势波动略大于大宗商品价格波动。 报告期,发行人锁片型材采购金额分别为 817.49 万元、345.19 万元、442.01 万元和 584.98 万元,锁片型材采购金额占钢材整体采购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钢材采购额 4,751.07 6,419.41 4,972.61 5,742.93 锁片型材采购额 584.98 442.01 345.19 817.49 锁片型材占比 12.31% 6.89% 6.94% 14.23% 报告期内,发行人锁片型材采购额占钢材整体采购额比分别为 14.23%、 6.94%、6.89%和 12.31%,主要受发行人主要产品气门锁片的产量影响。发行人 主要产品气门锁片的产量统计如下: 单位:万件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气门锁片产量 15,811.39 23,700.13 19,993.49 23,133.35 总产量 37,451.45 57,453.75 48,172.88 55,103.47 气门锁片产量 42.22% 41.25% 41.50% 41.98% 占比 2018 年市场情况较好,并考虑境外采购经济批量因素,发行人锁片型材采 购备货较多。2019 年,受乘用车市场下滑影响,气门锁片销量下降,发行人减 少了锁片型材的采购。2020 年采购额略有增长主要系商用车市场增长所致,2020 年气门锁片产量超过 2018 年,但采购额比 2018 年度减少较多,主要系 2019 年 和 2020 年在消耗 2018 年采购的锁片型材库存。2021 年 1-6 月,公司锁片型材备 货补库存及气门锁片产品产量有所上升,使得公司锁片型材采购额上升。 1-2-3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发行人深耕汽车零部件行业 20 多年,通过品质管控、技术创新、成本控制、 精益管理等方式,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在汽车零部件细分领域确立了重要的市场地 位。特别是气门桥、气门锁片、气门弹簧上座、活塞冷却喷嘴、曲轴传感器信号 盘等主要产品在汽车零部件细分领域具备较高的市场份额。 因汽车零部件涉及的产品品类众多、配套体系不同,故国家统计局或相关行 业协会未发布汽车零部件各细分行业的市场规模及各企业具体产值、产量等数 据。现对发行人气门桥、气门锁片、气门弹簧上座、活塞冷却喷嘴、曲轴传感器 信号盘五类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按如下方法进行测算: ①市场占有率=公司产品当年销量/该类产品当年市场容量; ②该产品当年市场容量=∑当年不同缸数汽车用内燃机销量×不同缸数汽车 用内燃机使用该类产品的数量。 发行人根据《中国内燃机工业年鉴 2019 年版》、《中国内燃机工业年鉴 2020 年版》统计数据进行了估算,由此测算出主要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如下: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主要产品 销售件 市场容 销售件数 市场容量 市场占 市场占有率 数 量 (万件) (万件) 有率 (万件) (万件) 气门桥 1,197.73 3,092.97 38.72% 1,266.67 2,836.42 44.66% 气门锁片 21,014.05 74,088.72 28.36% 21,382.08 80,023.26 26.72% 气门弹簧上座 10,444.90 37,044.36 28.20% 10,071.41 40,011.63 25.17% 活塞冷却喷嘴 2,215.26 13,674.84 16.20% 2,109.78 15,434.99 13.67% 曲轴传感器信号 292.52 2,244.44 13.03% 321.31 2,431.48 13.21% 盘 注 1:由于暂时缺乏 2020 年的市场容量的统计数据,故未对 2020 年度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市 场占有率进行测算; 注 2:上表中发行人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仅是发行人的估算,与实际的市场占有率可能存在 偏差。 由上表可知,2018 年、2019 年,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一直维持在 较高的水平。其中,气门锁片、气门弹簧上座、活塞冷却喷嘴的市场占有率呈现 增长的趋势。此外,根据浙江省汽摩配行业商会提供的数据,发行人气门桥、气 门锁片、气门弹簧上座、活塞冷却喷嘴、曲轴传感器信号盘五类主要产品具备较 高的市场份额,市场占有率排名靠前。 1-2-3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发行人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年、万元、% 项目 折旧年限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综合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 32,863.66 26,617.46 80.99 机器设备 3-10 25,051.36 12,700.33 50.70 运输设备 4-5 678.63 88.83 13.09 其他设备 3-5 1,751.29 409.66 23.39 合计 60,344.93 39,816.27 65.98 2、房屋及建筑物 (1)房屋所有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拥有的不动产权证书情况如下: 权利 使用期 他项权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用途 面积 性质 限 利 浙(2021) 定海区白泉镇舟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61 年 舟山市不动 山经济开发区新 用地使用 出让/ 工业 积:26,646.00 平 1 发行人 10 月 抵押 产权第 港园区弘禄大道 权/房屋所 其他 用地 方米/建筑面积: 19 日 0001135 号 88 号传达室等 有权 21,106.65 平方米 浙(2021) 定海区白泉镇舟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61 年 舟山市不动 山经济开发区新 用地使用 出让/ 工业 积:86,866.00 平 2 发行人 3月2 抵押 产证明第 港园区弘禄大道 权/房屋所 其他 用地 方米/建筑面积: 日 0001133 号 89 号厂房 3 等 有权 54,129.17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6.17 平方米 3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701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 日 0000751 号 室 有权 104.94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6.17 平方米 4 发行人 10 月 7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801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 日 0000293 号 室 有权 104.94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6.17 平方米 5 发行人 10 月 7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1001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 日 0000292 号 室 有权 104.94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6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302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760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1-2-3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权利 使用期 他项权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用途 面积 性质 限 利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7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402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756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8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502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755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9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602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752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10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702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753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11 发行人 10 月 7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802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291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12 发行人 10 月 7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1002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290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13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303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757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14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403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759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15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503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754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16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603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745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17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703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743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6.17 平方米 18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601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 日 0000747 号 室 有权 104.94 平方米 1-2-3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权利 使用期 他项权 序号 证书编号 权利人 坐落 权利类型 用途 面积 性质 限 利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6.17 平方米 19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401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 日 0000750 号 室 有权 104.94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6.17 平方米 20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301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 日 0000749 号 室 有权 104.94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6.17 平方米 21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501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 日 0000748 号 室 有权 104.94 平方米 浙(2021) 舟山市定海区白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2080 年 定海区不动 泉镇中浪玉泉 用地使用 出让/商 住宅 积:13.64 平方米 22 发行人 10 月 7 抵押 产权第 花苑 29 幢 803 权/房屋所 品房 用地 /建筑面积:88.50 日 0000744 号 室 有权 平方米 浙(2019) 国有建设 土地使用权面 舟山港综合保税 2065 年 舟山市不动 保税区 用地使用 出让/其 工业 积:35,365.00 平 23 区综保二道 48 10 月 抵押 产权第 黎明 权/房屋所 他 用地 方米/建筑面积: 号 29 日 0010045 号 有权 25,103.95 平方米 其中,浙(2021)舟山市不动产权第 0001135 号不动产权证书所附房屋具体 信息如下: 规划 序号 坐落 面积 实际用途 用途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工业 1 68.21 平方米 传达室 弘禄大道 88 号 用地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211.28 工业 门卫、配电室、 2 弘禄大道 88 号 平方米 用地 空压站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工业 3 53.87 平方米 轻钢附属用房 弘禄大道 88 号 用地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9,968.64 平 工业 4 生产厂房 弘禄大道 88 号 方米 用地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7,259.97 平 工业 5 宿舍楼 弘禄大道 88 号 方米 用地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3,544.68 平 工业 6 综合楼 弘禄大道 88 号 方米 用地 浙(2021)舟山市不动产权第 0001133 号不动产权证书所附房屋具体信息如 下: 规划 序号 坐落 面积 实际用途 用途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41,950.63 工业 1 厂房 弘禄大道 89 号 平方米 用地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7,494.89 平 工业 2 厂房 弘禄大道 89 号 方米 用地 1-2-3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规划 序号 坐落 面积 实际用途 用途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1,787.55 平 工业 3 厂房 弘禄大道 89 号 方米 用地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76.59 平方 工业 4 传达室 弘禄大道 89 号 米 用地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44.00 平方 工业 5 空压机房 弘禄大道 89 号 米 用地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68.21 平方 工业 6 门卫 弘禄大道 89 号 米 用地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421.72 平方 工业 7 危险品库 弘禄大道 89 号 米 用地 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 2,285.58 平 工业 8 罩棚 弘禄大道 89 号 方米 用地 浙(2019)舟山市不动产权第 0010045 号不动产权证书所附房屋具体信息如 下: 规划 序号 坐落 面积 实际用途 用途 68.22 平方 工业 1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综保二道 48 号 传达室 米 用地 25,035.73 平 工业 2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综保二道 48 号 厂房 方米 用地 发行人拥有的不动产权证的权利人名称均已由黎明有限更名至黎明智造。经 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权属证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除上述已披 露的抵押情况外,不存在其他他项权利限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不动 产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2)发行人租赁的房屋 履行 出租方 承租方 用途 地址 面积 租赁期限 租金 情况 2200 Green, 895 Imperial Green Suite G, Ann 正在 Ltd. 美国黎明 办公 平方 2018.6.1-2022.5.31 月租金 1767 美元 Arbor, MI 履行 Partnership 48105 英尺 (3)发行人出租的房屋 履行 出租方 承租方 用途 地址 面积 租赁期限 租金 情况 舟山市定海 舟山经济开 产品的制 区军合金属 发区新港园 760 平 209,760 元/ 正在 发行人 造、加工、 2020.7.1-2023.6.30 制品有限公 区弘禄大道 方米 年 履行 维修、销售 司 88 号 舟山海洋产 舟山港综合 20 元/平方 保税区 生产与仓储 25,035 正在 业发展股份 保税区综保 2020.3.1-2022.2.28 米/月,前三 黎明 经营 平方米 履行 有限公司 二道 个月免租 1-2-3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发行人目前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位于定海区白泉镇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 区弘禄大道 88 号、89 号的新建厂房,于 2017 年投入生产经营,根据保荐机构 及发行人律师对规划主管部门的访谈并查询当地政府公开的总体规划信息,保荐 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主要经营场所不存在搬迁风险。 3、主要设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的主要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台/万元/% 使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期末原值 净值 成新率 单位 黎明 1 冷镦机 SP570CR 1 1,747.01 1,732.89 99.19 智造 光伏发电系 黎明 2 1 929.73 929.73 100.00 统 智造 黎明 3 精冲机 HFT8800FIT 1 882.27 725.37 82.22 智造 日本进口冷 黎明 4 SF150-6 1 683.31 512.08 74.94 镦机 智造 黎明 5 冷镦机 SP460/CR 1 840.45 371.69 44.23 智造 黎明 6 冷镦机 SP360/CR 1 677.56 288.70 42.61 智造 自动冲床 黎明 7 (闭式双点 STD-600 1 254.70 162.05 63.63 智造 压力机) 磷皂化生产 黎明 8 1 191.86 163.94 85.45 线 智造 自动冲床 黎明 9 (闭式双点 GTX-600 1 170.94 122.58 71.71 智造 压力机) 可控气氛箱 黎明 ATLAS-XL-E 10 1 166.67 115.47 69.28 式多用炉 智造 RM 高强板精密 黎明 11 GCL3-400B 1 119.83 102.39 85.45 开卷矫平机 智造 双主轴立式 黎明 12 DVD5200 1 110.62 104.36 94.34 加工中心 智造 单轴龙门精 黎明 S1-300T(日本 13 锻冲床(精 1 107.00 100.95 94.34 智造 AIDA) 冲机) 真空清洗机 黎明 14 1 131.03 106.14 81.00 (QX-020) 喷嘴 1-2-3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参见本节“(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之“2、房屋及建筑物”。 2、商标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有效 取得 取得 使用 注册商标 编号 核定使用商品 期限 时间 方式 情况 发动机和引擎用排气装 置;内燃机配件;泵(机 2013.10. 使用 器、发动机或马达部 3153169 7-2023.1 2019.7.8 转让 于全 件);化油器;柴油机; 0.6 品类 汽油机;净化冷却空气 用过滤器(引擎用) 3、专利技术 (1)发行人拥有的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境内专利 45 项(其中发明专利 3 项, 实用新型专利 42 项)。具体如下: 专利 专利 专利 授权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使用情况 权人 类别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一种模块 实用 2020232836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1 发行人 化发动机 2020-12-31 2021-8-31 新型 520 取得 储备) 制动装置 一种制动升 程连续可调 实用 2020227214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2 发行人 2020-11-23 2021-6-29 的发动机制 新型 128 取得 储备) 动装置 一种制动升 程连续可调 实用 2020227214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3 发行人 的电控式发 2020-11-23 2021-6-29 新型 132 取得 储备) 动机制动装 置 一种用于弹 实用 2020209870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4 发行人 簧座包装机 2020-6-2 2021-2-2 新型 171 取得 储备) 的提升装置 分体式冲击 实用 2020209252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5 发行人 2020-5-28 2021-2-9 钻中心轴 新型 634 取得 储备) 一种模块化 实用 2020217225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6 发行人 的发动机液 2020-8-18 2021-1-1 新型 145 取得 储备) 压制动装置 一种用于弹 实用 2020209870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7 发行人 簧座包装机 2020-6-2 2020-12-22 新型 167 取得 储备) 的称重装置 一种液控式 实用 2019214958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8 发行人 发动机制动 2019-9-10 2020-4-24 新型 531 取得 储备) 装置 1-2-39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专利 专利 专利 授权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使用情况 权人 类别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一种发动机 实用 2019214960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9 发行人 2019-9-10 2020-4-24 制动装置 新型 480 取得 储备) 一种用于加 发明 2019108286 申请 应用于弹簧座系列 10 发行人 工弹簧座的 2019-9-3 2020-8-18 专利 777 取得 产品热处理加工 网带炉 一种用于加 工弹簧座的 实用 2019214562 申请 应用于弹簧座系列 11 发行人 2019-9-3 2020-4-21 网带炉上料 新型 820 取得 产品热处理加工 装置 一种汽车发 动机弹簧座 实用 2019214566 申请 应用于弹簧座系列 12 发行人 及该弹簧座 2019-9-3 2020-4-10 新型 041 取得 产品塑性成形加工 的冷镦成型 设备 一种可补偿 实用 2019214384 申请 应用于气门桥系列 13 发行人 气门间隙的 2019-9-2 2020-6-5 新型 01X 取得 产品加工 气门桥装置 一种弹簧座 冷镦成型设 实用 2019213581 申请 应用于弹簧座系列 14 发行人 2019-8-20 2020-4-10 备中的送料 新型 186 取得 产品加工 装置 一种弹簧座 应用于弹簧座系列 实用 2019213597 申请 15 发行人 坯料的校直 2019-8-20 2020-5-15 产品原材料整形加 新型 644 取得 装置 工 一种电动式 实用 2019213323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16 发行人 发动机制动 2019-8-16 2020-4-10 新型 080 取得 储备) 装置 一种发动机 实用 2019213328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17 发行人 2019-8-16 2020-4-14 制动装置 新型 417 取得 储备) 一种电控式 实用 2019209801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18 发行人 发动机制动 2019-6-27 2020-5-26 新型 785 取得 储备) 装置 一种可旋转 实用 2019206337 申请 19 发行人 的气门桥装 2019-5-6 2019-12-10 应用于气门桥产品 新型 801 取得 置 一种电磁控 实用 2018219640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20 发行人 制式发动机 2018-11-27 2019-7-26 新型 785 取得 储备) 制动装置 一种电磁式 实用 2018217629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21 发行人 可塌陷的气 2018-10-30 2019-6-28 新型 495 取得 储备) 门桥装置 一种电磁控 实用 2018214700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22 发行人 制式发动机 2018-9-10 2019-5-7 新型 436 取得 储备) 制动装置 冷冲压拉伸 实用 2018212051 申请 应用于信号盘产品 23 发行人 件端面平面 2018-7-27 2019-1-15 新型 224 取得 质量检测 度检测装置 信号脉冲盘 实用 2018212060 申请 应用于信号盘产品 24 发行人 的模拟安装 2018-7-27 2019-1-22 新型 312 取得 质量检测 综合检具 一种电磁控 实用 2018210843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25 发行人 制式发动机 2018-7-10 2019-1-15 新型 750 取得 储备) 制动装置 一种用于曲 实用 2018207257 申请 应用于信号盘产品 26 发行人 轴凸轮轴信 2018-5-16 2018-12-11 新型 509 取得 加工 号盘机械抓 1-2-4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专利 专利 专利 授权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使用情况 权人 类别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手步进式生 产装置 一种用于曲 轴凸轮轴信 实用 2018207257 申请 应用于信号盘产品 27 发行人 号盘的连续 2018-5-16 2019-1-1 新型 814 取得 加工 料带式生产 装置 一种用于筒 体周向切口 实用 2018207257 申请 应用于信号盘产品 28 发行人 2018-5-16 2019-1-1 的旋转冲裁 新型 829 取得 加工 机构 细长管内壁 实用 2018207259 申请 应用于推杆产品的 29 发行人 2018-5-16 2018-12-11 自动喷砂机 新型 754 取得 加工 一种塑性成 实用 2017203275 申请 应用于气门桥产品 30 发行人 型模具的顶 2017-3-31 2017-11-7 新型 132 取得 加工 出结构 一种喷油器 冲压式固定 发明 2016111330 申请 应用于弹喷嘴产品 31 发行人 板及其加工 2016-12-10 2018-3-9 专利 199 取得 加工 方法与装配 工装 一种喷油器 实用 2016205496 申请 应用于喷油器固定 32 发行人 2016-9-22 2016-12-28 固定板 新型 614 取得 板产品 实用 2016205496 申请 33 发行人 一种气门桥 2016-6-8 2016-11-9 应用于气门桥产品 新型 582 取得 一种曲轴转 实用 2016205496 申请 34 发行人 2016-6-8 2016-11-9 应用于信号盘产品 速信号盘 新型 597 取得 一种气门推 实用 2016205496 申请 应用于气门推杆产 35 发行人 2016-6-8 2016-11-9 杆 新型 60X 取得 品 一种组合式 实用 2016205496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36 发行人 2016-6-8 2016-11-9 摇臂轴 新型 629 取得 储备) 一种摇臂总 实用 2016205257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37 发行人 2016-6-2 2016-11-9 成 新型 651 取得 储备) 一种出油口 位于单向阀 实用 2016202008 申请 应用于活塞冷却喷 38 发行人 上端的活塞 2016-3-16 2016-8-10 新型 572 取得 嘴产品 冷却喷嘴结 构 一种同时向 两侧活塞喷 实用 2016202008 申请 应用于活塞冷却喷 39 发行人 2016-3-16 2016-8-10 射机油的活 新型 591 取得 嘴产品 塞冷却喷嘴 一种气门横 实用 2015202536 申请 40 发行人 2015-4-24 2015-8-19 应用于气门桥产品 臂 新型 244 取得 一种模具位 实用 2015202539 申请 41 发行人 置调节及辅 2015-4-24 2015-8-19 应用于碗形塞产品 新型 05X 取得 助测量装置 一种结构紧 凑的柱塞式 实用 2013202077 申请 应用于活塞冷却喷 42 发行人 2013-4-22 2013-9-18 活塞冷却装 新型 579 取得 嘴产品 置 四冲程内燃 发明 2009100968 申请 未投入生产(技术 43 发行人 发动机压缩 2009-3-11 2012-5-30 专利 05X 取得 储备) 制动装置 气门推杆球 实用 2011205026 申请 应用于气门推杆球 44 发行人 2011-12-7 2012-7-11 窝 新型 122 取得 窝产品 1-2-4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专利 专利 专利 授权 取得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使用情况 权人 类别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柴油发动机 实用 2011205026 申请 应用于气门推杆 45 发行人 用组合式气 2011-12-7 2012-7-11 新型 141 取得 产品 门推杆 注:发明专利有效期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期为十年,有效期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境外专利 1 项。具体如下: 专利 专利 专利 授权 取得 使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国别 权人 类别 申请日 公告日 方式 情况 Breaking 未投入 device for 发明 US10,876 申请 1 发行人 美国 2019-8-29 2020-12-29 生产(技 electric 专利 ,438B1 取得 术储备) engine (2)许可使用的专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许可使用的专利。 (3)非专利技术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 7 项非专利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取得 序号 技术名称 取得方式 使用情况 时间 1 气门锁夹一次成型技术 2008 年 自主研发 应用于汽油机、柴油机 2 喷嘴产品冲压式固定板装配技术 2015 年 自主研发 应用于柴油机 3 气门推杆产品高可靠性旋压铆接技术 2004 年 自主研发 应用于柴油机 4 活塞冷却喷嘴半自动检测技术 2006 年 自主研发 应用于汽油机、柴油机 5 活塞冷却喷嘴自动装配技术 2015 年 自主研发 应用于汽油机、柴油机 一种结构紧凑的柱塞式活塞冷却喷嘴 6 2012 年 自主研发 应用于汽油机、柴油机 结构 一种出油口位于单向阀上面的活塞冷 7 2014 年 自主研发 应用于汽油机、柴油机 却喷嘴结构 4、软件著作权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拥有软件著作权。 5、发行人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相关情况 (1)最近一期末账面价值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上述商标、专利以及非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 为 0 元,但上述资产已应用于或拟应用于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涉及产品的推 广与销售、品牌价值、工艺技术、原料单耗、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各方面,对 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盈利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2)资产权属情况 1-2-4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经查验发行人所持商标、专利的权属证书,查询国家知 识 产 权 局 ( https://www.cnipa.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网 站,查阅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后确认,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 人拥有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权属明确、无瑕疵,不存在被终止、宣布无效 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 (3)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使用情况 1-2-4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核心技术在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产品 技术 创新 核心技术与专利的对 主营业务及 序号 核心技术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名称 来源 情况 应关系 产品、服务 中的应用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气门桥孔底 球面轮廓一 一种气门横臂 次冷挤压成 (2015202536244) 应用于气门 自主 原始 1 气门桥 形技术 桥产品的生 9,113.09 16.70% 7,608.76 16.89% 7,419.47 16.59% 创新 创新 一种塑性成型模具的 产制造 气门桥冷挤 顶出结构 压成形技术 (2017203275132) 一种汽车发动机弹簧 应用于弹簧 座及该弹簧座的冷镦 座系列产品 成型设备 塑性成形加 (2019214566041) 工 气门弹簧座 一种弹簧座冷墩成型 应用于弹簧 气门弹 自主 原始 2 一次冷镦成 设备中的送料装置 座系列产品 8,774.38 16.07% 6,878.01 15.27% 6,429.92 14.38% 簧上座 创新 创新 形技术 (2019213581186) 加工 应用于弹簧 一种弹簧座坯料的校 座系列产品 直装置 原材料整形 (2019213597644) 加工 喷嘴产品冲 应用于喷嘴 压式固定板 产品的装配 装配技术 活塞冷却喷 活塞冷 自主 原始 应用于喷嘴 3 嘴半自动检 - 19,396.87 35.54% 15,438.42 34.26% 15,078.61 33.72% 却喷嘴 创新 创新 产品的检测 测技术 活塞冷却喷 应用于喷嘴 嘴自动装配 产品的装配 技术 气门 气门锁夹一 自主 原始 应用于气门 4 - 4,303.14 7.88% 3,625.65 8.05% 3,479.89 7.78% 锁片 次成型技术 创新 创新 锁片的加工 1-2-4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核心技术在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产品 技术 创新 核心技术与专利的对 主营业务及 序号 核心技术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名称 来源 情况 应关系 产品、服务 中的应用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信号盘类产 一种用于曲轴凸轮轴 品多工位连 信号盘的连续料带式 续冲压成形 生产装置 曲轴传 应用于信号 技术 自主 原始 (2018207257814) 5 感器信 盘产品的加 2,556.29 4.68% 2,662.95 5.91% 2,991.07 6.69% 信号盘类产 创新 创新 一种用于曲轴凸轮轴 号盘 工 品多工位步 信号盘机械抓手步进 进冲压成形 式生产装置 技术 (2018207257509) 碗形塞一次 一种模具位置调节及 自主 原始 应用于碗形 6 碗形塞 冲压成形技 辅助测量装置 2,228.80 4.08% 1,871.75 4.15% 1,985.55 4.44% 创新 创新 塞的加工 术 (201520253905X) 合计 46,372.57 84.95% 38,085.55 84.53% 37,384.50 83.60% 1-2-4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汽车零部件行业,聚焦活塞冷却喷嘴、气门桥、 气门弹簧上座、气门锁片、曲轴传感器信号盘、碗形塞、气门弹簧下座、摇臂 球头/球窝等产品,公司主营业务突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 事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研发、设计、制造 序 应用 项目名称 过程中技术先进性 研发及设计环节涉及具体内容 号 领域 的具体体现 基于 5G 物 有助于实现生产过 联网的数字 程车间管理、生产 化车间虚拟 1、物联网车间数据实时采集和处理技术的研究 各生产 监控、故障诊断及 监控与故障 2、车间虚拟监控技术的研究 1 车间数 预警以及数据分析 预警系统的 3、设备故障预警方法的研究 据 的自动化和智能 关键技术研 化,提高生产效率 究与应用示 和管理水平 范 长 城 EB08 1、钢球结构。 钢球式结构 传统燃 优化了喷嘴结构和 2、活塞冷却喷嘴设计采用 ANSYS WORKBENCH 进 2 活塞冷却喷 油车 工艺 行流体流道模拟仿真,分析过程中油流走向,出口流 嘴的研发 速等运动细节,并对结构设计及工艺进行优化。 江 铃 N822 1、柱塞结构。 柱塞式结构 传统燃 优化了喷嘴结构和 2、活塞冷却喷嘴设计采用 ANSYS WORKBENCH 进 3 活塞冷却喷 油车 工艺 行流体流道模拟仿真,分析过程中油流走向,出口流 嘴的研发 速等运动细节,并对结构设计及工艺进行优化。 东风 535 空 1、空心结构。 心结构活塞 传统燃 优化了喷嘴结构和 2、活塞冷却喷嘴设计采用 ANSYS WORKBENCH 进 4 冷却喷嘴的 油车 工艺 行流体流道模拟仿真,分析过程中油流走向,出口流 研发 速等运动细节,并对结构设计及工艺进行优化。 日野 J08 柱 1、柱塞结构。 塞式结构活 传统燃 优化了喷嘴结构和 2、活塞冷却喷嘴设计采用 ANSYS WORKBENCH 进 5 塞冷却喷嘴 油车 工艺 行流体流道模拟仿真,分析过程中油流走向,出口流 的研发 速等运动细节,并对结构设计及工艺进行优化。 活塞销冷镦 提升于增加燃油经 传统燃 一次深孔拉 济性和降低有害物 1、深孔零件内孔拉伸成形技术研究。 油车/新 6 伸成形工艺 质排放,提升动力 2、深孔零件内孔同轴度改善研究。 能源汽 研究及产品 平顺性,降低涡轮 3、内孔拉伸冲棒模具寿命提升研究。 车 开发 迟滞 脉冲轮中厚 板精密冲压 1、研究脉冲轮的精密冲压工艺技术。 传统燃 采用精密冲压工艺 7 成形工艺研 2、研究脉冲轮精密复合冲压模具设计。 油车 生产 究及产品开 3、研究精冲凸凹模寿命提升。 发 斯堪尼亚高 1、研究喷嘴数控设备加工时提高刀具稳定性技术 传统燃 提升喷嘴的加工生 8 精度高性能 2、研究提高喷嘴小孔加工精度技术 油车 产工艺 尿素喷嘴产 3、研究喷嘴高清洁度清洗技术 1-2-4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研发、设计、制造 序 应用 项目名称 过程中技术先进性 研发及设计环节涉及具体内容 号 领域 的具体体现 品开发 斯堪尼亚高 1、研究气门桥与耐磨块的精密加工技术。 寿命高耐磨 传统燃 提升气门桥的高寿 9 2、研究 DLC 涂层。 性气门桥产 油车 命和高耐磨性 3、研究气门桥与耐磨块的高精装配技术工艺。 品开发 高精度连接 1、研究定子切削生产过程中的高精密保证方法,提 新能源 提升高电流下的定 10 器定子产品 升产品的精度。 汽车 子耐久性 开发 2、研究电子产品件的清洗技术,满足高清洁度要求。 锡柴国六碗 1、根据一汽锡柴国六发动机的设计要求,开发具备 形塞高精度 传统燃 提升碗封塞的加工 高密封性的碗形塞。 11 冲压模具及 油车 精度 2、根据仿真结果,确定碗封塞加工精度,研究碗形 产品开发 塞的加工工艺以及工装模具。 新能源汽车 1、薄板零件铆接可靠性提升研究。 驱动电机逆 新能源 提升逆变器屏蔽板 12 2、研究薄板冲压件平面度保证可靠方法。 变器屏蔽板 汽车 产品的可靠性 3、研究薄壁板零件安装孔与螺钉接触状态的可靠性。 产品开发 1、研究球头类零件冷镦工艺已影响同轴度的因素, 从模具设计结构进行分析,提升产品同轴度,降低生 伊顿球头多 产成本。 工位高效冷 传统燃 采用冷镦坯料与数 13 2、研究中碳钢冷镦各工位变形量,研究降低开裂风 镦成型技术 油车 控精加工工艺 险的工艺手段及控制方法。 研发 3、研究球头类冷镦模具使用寿命与模具表面质量的 关系。 丰 田 采用相对更大的气 传统燃 TNGA2.0 高 门阀径,这使得进 油车/新 1、研究气门弹簧座外部周圈 R 角锻造自然成型 14 可靠性气门 气流速进一步增 能源汽 2、研究如何保证产品特性 弹簧座产品 加,同时缸内的滚 车 开发 流也得到了增强。 柴油发动机 发动机制动的系统 制动技术研 传统燃 以及零部件的产品 15 液力驱动框架式发动机制动技术 究及产品开 油车 设计、CAE 分析、 发 试验验证 第二级太阳 轮连接件传 创新性提出传统冲 新能源 16 统冲压与精 压和精冲结合生产 用精冲代替镗孔,减少工序并提供加工效率 汽车 冲结合生产 的方式 方式 喷油器缸套 1、冷镦工艺同轴度保证能力研究 高精度冷锻 传统燃 采用冷镦坯料与数 2、SUS430 不锈钢材料冷镦过程变形量研究 17 技术研究及 油车 控精加工工艺 3、喷油器缸套类产品冷镦模具寿命与模具表面质量 产品开发 研究 气门锁夹高 1、采用精密数控立式双端面磨床,改变传统设计模 传统燃 保证气门锁夹去毛 18 速精密磨削 式 油车 刺准确和尺度精度 技术研究 2、采用上下箱体结构形式 凸轮轴止推 从止推片的金属材 传统燃 1、止推片的材料 19 片金属材料 料性能结构着手, 油车 2、止推片的形状结构 性能研究及 研发一款既耐磨又 1-2-4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研发、设计、制造 序 应用 项目名称 过程中技术先进性 研发及设计环节涉及具体内容 号 领域 的具体体现 新产品开发 能保护曲轴的新材 料止推片 从可满足产品既定 性能的热处理工艺 适用技术方案、上 卸料组合式辊道台 信号盘热处 新置备以及智能淬 1、多用炉渗碳直淬技术 传统燃 20 理新技术研 火油槽新应用着 2、上卸料组合式辊道台设计和应用。 油车 究 手,探究脉冲轮使 3、智能淬火油槽设计和应用。 用多用炉独立完成 低成本、高可行性 热处理的工艺可行 性 一种分体组合式缸 套,采用精密焊接 技术(激光焊接), 1、将传统的热锻整体式缸套改为分体组合式,解决 将单独生产护套和 重汽缸套组 材料利用率的问题,同时热锻工艺改为冷镦和铸造, 法兰焊接在一起, 合式精密焊 产品车削余量大大减小,提升生产效率,从而降低生 传统燃 不仅仅可以满足产 21 接工艺研究 产制造成本 油车 品的功能性要求, 及新产品开 2、整体式缸套改为分体式需研究一种结合方法,激 同时由于单独生产 发 光焊接是利用高能量密度的激光作为热源的一种精 制造护套和法兰, 密焊接方法。 可使单件成本大大 降低,材料利用率 提升。 (5)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知识产权、竞业禁 止、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履历情况 如下: 履历 姓名 职务 期间 任职单位 1988 年 3 月至 1994 年 5 月 定海轻纺机械厂 董事长、核心技 俞黎明 1995 年 1 月-1997 年 5 月 创业 术人员 1997 年 5 月至今 黎明智造 1994 年 4 月-2006 年 5 月 弘生集团有限公司 郑晓敏 董事、副总经理 2006 年 5 月-2007 年 7 月 黎明汽车 2007 年 8 月至今 黎明智造 1-2-4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履历 姓名 职务 期间 任职单位 2017 年 7 月-2019 年 3 月 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俞振寰 董事、总经理 2019 年 3 月至今 黎明智造 董事、财务负责 2008 年 5 月-2010 年 6 月 舟山弘生房地产有限公司 陈常青 人(财务总监) 2010 年 7 月至今 黎明智造 副总经理、核心 1998 年 10 月-2006 年 5 月 弘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何华定 技术人员 2007 年 8 月至今 黎明智造 浙江摩多巴克斯科技股份有限 2016 年 8 月-2019 年 9 月 焦康涛 董事会秘书 公司 2019 年 4 月至今 黎明智造 核心技术人员、 2006 年 9 月-2012 年 6 月 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系 胡安庆 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7 月至今 黎明智造 根据上述人员的承诺并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人员均未与原 任职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亦未从原任职单位领取竞业禁止补偿金。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经访谈上述人员,查验发行人的专利文件,查询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 https://www.cnipa.gov.cn/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 网站后确认,上述人员在发行人任职期间的研究项目、申请的专利与原工作内 容无关,与原单位不存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 纠纷。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为黎明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为佶恒投资、易凡投资和黎明仓 储,黎明投资、佶恒投资和易凡投资的主营业务均为投资及投资管理,其中易 凡投资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是专为持有发行人股权而设立,黎明仓储的主 营业务为物业出租及仓储服务业务,上述企业均不涉及汽车零部件业务,均未 1-2-49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因此,该等企业与本公司均不存在 同业竞争。 黎明仓储、黎明投资、佶恒投资、易凡投资均为报告期新设企业,其历史 沿革与发行人均无关系;黎明仓储现有资产为发行人划出的资产,人员为随划 出资产一并转出的人员。除此以外,黎明仓储的技术和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均无 关系;黎明投资、佶恒投资、易凡投资的资产、人员(除股东、合伙人层面)、 技术和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均无关系。同时,上述企业与公司不存在资产混同、 人员共用、采购、销售渠道相同,商标、专利、技术等混用情形,不存在违法 违规情况。 黎明仓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黎明投资、佶恒投资、易凡投资等企业的业务与发行人的业务不存在替代性、 竞争性,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同一市场范围内销售等情形,与发行人不 构成竞争。对上述企业实际经营业务的核查并不简单依据经营范围作出判断, 也不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产品档次的不同进行认定,还查阅 了其报表、账册,并到实地进行了走访,确认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俞黎明、郑晓敏及 其一致行动人俞振寰除持有本公司以及持有或控制黎明投资、佶恒投资、易凡 投资和黎明仓储外,不存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 亲属全资或控股的企业从事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不存在控 制其他企业或盈利性组织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浙江欧福密封件有限公司 采购原材料 - - 32.21 0.21 19.27 0.12 乐清市耐福汽配厂[注] 采购原材料 155.34 0.73 714.22 4.64 525.91 3.21 1-2-5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计 155.34 0.73 746.43 4.85 545.18 3.33 注:发行人子公司黎明喷嘴原持股 10%以上股东胡志根配偶的妹妹实际控制的公司, 自 2019 年 5 月黎明喷嘴股权转让完成后,胡志根不再持有黎明喷嘴股权。因此,关联期 间为报告期期初至 2020 年 5 月末。 (1)向浙江欧福密封件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浙江欧福密封件有限公司采购的主要是密封圈, 主要用于生产 6 种不同规格的活塞冷却喷嘴装配件,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向浙江欧福密封件有限公司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19.27 万元和 32.21 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12%和 0.21%,金额和占比均很小, 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很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 形。 2020 年,公司未再向浙江欧福密封件有限公司采购。 欧福密封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及其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欧福密封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4145304267U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三溪工业园富豪路 39 号 法定代表人 胡志根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胡志根持有 67.5%的股权;徐正义持有 30%的股权;陈国华持有 股东及股权结构 2.5%的股权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 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密封胶制造;金属密封件制造; 经营范围 金属密封件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成立日期 2001 年 12 月 18 日 欧福密封主要从事各类密封件的生产与经营,经现场访谈胡志根获悉,欧 福密封现有股东其所持股权不存在代持情形。欧福密封的经营情况正常,除向 发行人供货外,还向其他客户销售产品,向发行人供货的金额及占其销售总额 的比例均极小。 1-2-5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向乐清市耐福汽配厂采购原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乐清市耐福汽配厂采购的主要是阀体、金属环、 螺栓等产品。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向乐清市耐福汽配厂关联采购 的金额分别为 525.91 万元、714.22 万元和 155.34 万元,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3.21%、4.64%和 0.73%。 报告期,发行人向耐福汽配厂关联采购单价与非关联采购的单价对比情况 如下: ①2020 年 单位:万个、万元 耐福 非关联方 价格差异率 存货名称 存货编码 数量 金额 占比 单价 单价 (%) 01010511011 10.00 25.08 16.14 2.51 - - 01010B761011 2.10 2.88 1.85 1.37 - - 阀体 01010C531011 15.55 36.84 23.72 2.37 - - 01010E181011 10.25 13.16 8.47 1.28 1.31 -2.02 01010111001 3.89 2.57 1.65 0.66 0.68 -2.67 01010511001 13.86 24.95 16.06 1.8 1.81 -0.56 金属环 01010911001 4.95 7.43 4.78 1.5 1.64 -9.33 01010A121001 41.00 26.42 17.02 0.64 0.66 -2.4 01010A621001 25.18 16.02 10.31 0.64 0.67 -4.65 总计 126.78 155.34 100.00 - - - ②2019 年 单位:万个、万元 耐福 非关联方 价格差异率 存货名称 存货编码 数量 金额 占比 单价 单价 (%) 01010511011 63.05 153.27 21.46 2.43 - - 01010B761011 7.70 10.15 1.42 1.32 1.37 -3.96 阀体 01010C531011 43.05 102.07 14.29 2.37 - - 01010E181011 46.73 61.55 8.62 1.32 1.31 0.45 01010111001 23.70 19.38 2.71 0.82 0.82 -0.29 金属环 01010511001 84.91 151.05 21.15 1.78 1.80 -0.94 01010911001 10.10 14.99 2.10 1.48 - - 1-2-5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01010A121001 135.00 96.27 13.48 0.71 0.66 7.96 01010A621001 101.00 79.42 11.12 0.79 0.81 -3.57 01010711011 8.80 19.94 2.79 2.27 - - 螺栓 01010921011 6.82 6.12 0.86 0.90 0.90 -0.21 总计 530.86 714.22 100.00 - - - ③2018 年 单位:万个、万元 耐福 非关联方 价格差 存货名称 存货编码 异率 数量 金额 占比 单价 单价 (%) 01010511011 54.11 137.65 26.18 2.54 - - 01010B761011 2.24 3.01 0.57 1.34 1.31 2.36 阀体 01010C531011 16.47 38.73 7.36 2.35 - - 01010E181011 17.64 23.21 4.41 1.32 1.31 0.50 01010111001 49.55 39.65 7.54 0.80 0.82 -2.27 01010511001 68.59 121.85 23.17 1.78 1.79 -0.56 金属环 01010911001 8.50 12.05 2.29 1.42 - - 01010A121001 118.79 84.05 15.98 0.71 0.65 7.43 01010A621001 69.50 55.83 10.62 0.80 0.81 -1.28 01010711011 2.50 5.68 1.08 2.27 - - 螺栓 01010921011 4.69 4.19 0.80 0.89 0.85 5.19 总计 412.58 525.91 100.00 - - - 由上可知,同一材料,发行人向耐福和向非关联方采购的价格差异很小。 发行人向耐福采购的其他材料因规格及工序等方面的差异,无可比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乐清市耐福汽配厂采购占同期采购总额的比例较 低,双方在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协商确定价格,定价公允,关联交 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耐福汽配厂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经营状况及其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乐清市耐福汽配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8258777723X4 公司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住所 乐清市柳市镇吕岙村 法定代表人 徐素苹 1-2-5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注册资本 3 万元 出资人及出资占比 徐素苹出资占比为 100% 经营范围 汽车配件制造、加工、销售 成立日期 2011 年 12 月 8 日 耐福汽配厂主要从事金属环、螺栓、阀体等产品的生产与经营,经现场访 谈徐素苹获悉,耐福汽配厂现有出资人其所拥有权益不存在代持情形。耐福汽 配的收入全部来自对黎明喷嘴的销售,发行人向其采购原材料金额占其营业收 入的 100%。 发行人向耐福汽配厂采购的主要是金属环、螺栓和阀体等产品,主要用于 生产 90 多种规格的活塞冷却喷嘴装配件,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发行人向密封 采购的主要是密封圈,主要用于生产 6 种不同规格的活塞冷却喷嘴装配件。欧 福密封和耐福汽配厂仅因胡志根持有发行人子公司少数股权而成为发行人关联 方。这两家企业均为发行人供应商,鉴于双方合作良好,供货及时,发行人因 而向其采购部分产品有一定的必要性。发行人关联采购交易金额占发行人采购 总额的比例较小,关联采购不存在对关联方的依赖。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收购胡志根所持的黎明喷嘴的股权后,黎明喷嘴成为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20 年 5 月之后,胡志 根、欧福和耐福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随着公司供应商名录的增加,未来供货 方选择余地更大,公司将进一步择优选择供应商以及采购的产品,向上述两家 供应商采购金额和占比预期将逐步降低。 2020 年 9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及一期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2021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测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交易 进行了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综上所述,公司关联采购定价公允,不存在上述公司为发行人承担费用或 存在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1-2-5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尚未履行完毕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招股说明书 担保 担保 担保方 担保金额 签署之日担保是 起始日 到期日 否已经履行完毕 俞黎明、郑晓敏 951.00 2020/8/20 2021/8/6 否 俞黎明、郑晓敏、黎明仓储 1,802.18 2021/1/26 2022/1/11 否 俞黎明、郑晓敏、黎明仓储 1,802.18 2021/2/3 2022/1/18 否 俞黎明、郑晓敏、黎明仓储 1,551.87 2021/2/8 2022/1/25 否 俞黎明、郑晓敏、黎明仓储 901.09 2021/3/9 2022/3/1 否 俞黎明、郑晓敏、黎明仓储 901.09 2021/4/29 2022/4/19 否 俞黎明、郑晓敏 4,004.78 2021/5/11 2022/5/11 否 俞黎明、郑晓敏 2,002.39 2021/6/9 2022/6/9 否 俞黎明、郑晓敏 197.01 2021/2/25 2021/8/25 否 俞黎明、郑晓敏 3,003.95 2019/2/27 2022/2/27 否 注:黎明仓储以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金额系关联担保项下发行 人 2021 年 6 月末银行借款及利息金额,担保起始日和到期日为担保合同项下借款对应日期, 担保合同尚未到期。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经履行完毕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招股说明 最高额主债 担保 担保 书签署之日担 担保方 权限额 起始日 到期日 保是否已经履 行完毕 俞黎明、郑晓敏 4,000.00 2016/10/13 2019/10/13 是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俞黎明、郑晓敏和其控制的黎明仓储为公司提 供的担保主要系为满足银行贷款的条件,是必要且合理的。上述担保系关联方 俞黎明、郑晓敏和黎明仓储自愿提供,未附加任何条件,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符合市场一般通行做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关联方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关联 方突然中止担保进而导致公司资金紧张的情形。 3、关联方委托贷款 2017 年,公司经营形势较好,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加上新厂房迁建所需投 入较大,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晓敏委托浙商金汇信托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 1-2-5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8,00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经营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 12 个月,其中 4,000 万元的贷款期限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另外 4,000 万元的 贷款期限为 2017 年 5 月 26 日至 2018 年 5 月 26 日,贷款利率为 10.22%。公司 已于到期日全额归还上述贷款。 4、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546.48 474.30 301.17 5、商标转让及许可 为避免因商标权归属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个人所引起的潜在的经济利益纠 纷,2017 年 1 月 1 日,俞黎明与发行人签订《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俞黎 明授权发行人无偿使用其所持有的 3153169 号注册商标,使用期限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7 月 8 日,俞黎明将 3153169 号注册商标无偿转让给发行人。 6、其他关联交易 (1)资产划转 为优化资产结构、突出主业,专注于汽车零部件业务经营,根据 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司与黎明仓储签署的《资产划转协议》,公司将名下与主业无关的 资产按 2018 年 10 月 31 日账面净值划转至黎明仓储,划转日资产账面原值 8,081.20 万元,累计折旧 2,872.23 万元,账面净值 5,208.97 万元。 根据 2018 年 11 月 8 日《国家税务总局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税务局关于浙江 黎明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改过程中涉税事项的回复》,本次资产划转免征 企业所得税,同时对本次资产划转免征契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产划转 过程中,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公司代黎明仓储支付印花税及不动产登记费 3.92 万元。 (2)收购子公司黎明喷嘴少数股权 2019 年 5 月,鉴于黎明喷嘴经营期限即将届满(2019 年 6 月 12 日到期), 公司与胡志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胡志根将其所持黎明喷嘴 90 万元出资额(占 1-2-5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黎明喷嘴注册资本的 30%)以人民币 6,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股权转让 后,黎明喷嘴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股权转让事项已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20 年 6 月 25 日,坤元评估出具《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 涉及的浙江舟山黎明活塞冷却喷嘴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0]422 号),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 黎明喷嘴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19,340.00 万元,30%的权益份额为 5,802 万元。本次股权受让价格是基于市场公平交易原则经双方谈判后确定的,交易 价格公允,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 报告期内,除本次股权转让以及与其本人和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欧福密封、 耐福汽配厂所发生的关联采购外,发行人与胡志根之间无其他关联交易及资金 往来。 (3)公司 2018 年度转付黎明仓储房租收入 35.58 万元 2018 年 1-10 月,公司将位于定海区弘生大道老厂区的部分厂房出租。2018 年 11 月,公司在划转与主业无关的资产时,将上述已出租的资产划转给黎明仓 储。公司预收的房租中,12 月的房租应归属于黎明仓储,因此,该房租转付因 资产划转而造成,该房租支付即为公司将本应归属于黎明仓储的房租收入转给 对方。 (4)收购子公司黎明电磁阀少数股权 2021 年 5 月 10 日,黎明电磁阀股东会决议同意嘉兴翱腾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将其持有的黎明电磁阀 43%的股权(430 万元出资额)以 430 万元的 价格转让给发行人,股权转让后黎明电磁阀成为发行人的全资子公司。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浙江欧福密封件有限 - - 22.14 10.31 公司 应付账款 乐清市耐福汽配厂 - - 145.79 183.93 振明机械 - - - - 1-2-5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合计 - - 167.92 194.25 其他应付 胡志根 - - 1,600.00 - 款 合计 - - 1,600.00 - 注: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胡志根、浙江欧福密封件有限公司、 乐清市耐福汽配厂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故对其应付款项余额未作为关联方款项披露。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成员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关联交易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于公司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了充分披露。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常性关联交易均能按照市场公 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偶发性关联交易则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管 理效率,交易的发生具有合理性,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 立性未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本公司 2018 年至 2021 年 6 月末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六次和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监事会成员对关联交易决策事项 不存在提出异议之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高级管理人员 5 名,其中 3 名兼任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3 名,其中 1 名兼任董事,1 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1 名兼任监事。 1、公司董事简介 俞黎明 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 7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高级经济师。1987 年 8 月至 1988 年 3 月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4806 工 厂;1988 年 3 月至 1994 年 5 月就职于定海轻纺机械厂;1995 年开始创业经商, 1997 年 5 月创立黎明有限,并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直至 2019 年 3 月;2019 年 1-2-5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黎明智造董事长、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黎明智造董 事长。现兼任黎明投资、佶恒投资、黎明仓储执行董事、经理,保税区黎明、 黎明喷嘴执行董事。此外,俞黎明先生还担任舟山市慈善总会副会长、浙江省 汽摩配行业商会副会长、浙江省内燃机协会第五届副理事长、舟山市工商联副 主席、舟山市科协副主席等社会职务。 俞黎明先生曾荣获“浙江省优秀共产党员”、“浙江省担当作为好支书”、 “第十三届浙江省优秀企业家”、“浙江省慈善(个人)奖”等诸多奖项。 郑晓敏 女士:中国国籍,1966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1986 年 9 月至 1994 年 4 月于舟山针织厂就职;1994 年 4 月至 2006 年 5 月在弘生集团有限公司任办公室副主任;2006 年 5 月至 2007 年 7 月在黎明汽 车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4 月在黎明有限任财务总监; 2008 年 4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黎明有限监事;2019 年 3 月至今任黎明智造董事、 副总经理。现兼任黎明投资、佶恒投资、黎明仓储、保税区黎明、黎明电磁阀 监事。 俞振寰 先生:中国国籍,1990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在广汽丰田发动机有限公司任品质工程师; 2019 年 3 月至 2020 年 5 月任黎明智造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黎明智造董事、 总经理。现兼任保税区黎明、黎明喷嘴经理、黎明电磁阀执行董事以及美国黎 明董事。 陈常青 先生:中国国籍,1960 年 9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高级会计师。1977 年 12 月至 1992 年 7 月在舟山纺织厂工作;1992 年 8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舟山轻纺工贸总公司历任财务部副经理、副总会计师、总 经理助理;1998 年 11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弘生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副总会计师、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2006 年 2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浙江弘生实业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 年 5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舟山弘生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同 时兼任舟山大地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7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黎明 有限财务总监;2019 年 3 月至今任黎明智造董事、财务总监。 倪军 先生:美国国籍,1961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制造工程专 1-2-59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家。1987 年 9 月至今在美国密西根大学机械工程系历任博士后、助理研究员、 副教授、教授职务;2019 年 3 月至今在黎明智造任独立董事;现兼任杭州安脉 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智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杭州统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脉盛智能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寰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Michigan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Limited 董事、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智能维护系统中心(IMS Center) 主任、密西根大学吴贤铭制造科学冠名教授、吴贤铭制造研究中心主任,上海 交通大学校长特聘顾问、密西根学院荣誉院长。 吴锋 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 10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 年 4 月至 2000 年 10 月在浙江大学能源工程 学院内燃机研究所工作,历任讲师、副教授;2000 年 11 月至今在浙江大学能 源工程学院动力机械及车辆工程研究所工作,历任副教授等职务,现任教授; 2019 年 3 月至今在黎明智造任独立董事;目前兼任浙江省内燃机学会理事长、 中国内燃机学会测试技术分会副主任。 刘文华 先生:中国国籍,1963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87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工作;1997 年 8 月至今先后在上海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众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工作,历任项目经理等职务,现任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 年 3 月至今在黎明智造任独立董事。 2、公司监事简介 胡安庆 先生:中国国籍,1987 年 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6 月在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系 工作;2012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在黎明有限生产技术部任冷挤压组组长;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3 月在黎明有限任冷锻车间主任;2019 年 3 月至今在黎明智 造历任锻造设计系系长、品质技术科科长,并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申颖娉 女士:中国国籍,1983 年 10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3 月在常州天山重工机械有限 1-2-6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司质保部工作;2010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在扬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验室 工作;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在黎明有限质保部工作;2019 年 3 月至今在 黎明智造任质保部实验室科长、监事。 于泽洋 先生:中国国籍,1992 年 7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4 月在 Avis Budget Group (US) 工作;2017 年 5 月至 2018 年 3 月在 KMK Consulting Inc. 工作;2018 年 3 月至今在黎明喷 嘴任项目主管;2019 年 3 月至今在黎明智造任监事,现兼任黎明喷嘴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俞振寰 先生:现任本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本部分“1、公司董事简介”。 郑晓敏 女士: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部分“1、公司董事简介”。 何华定 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 4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工程师。1990 年 9 月至 1998 年 10 月在舟山动力机器厂工作;1998 年 10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弘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设备科长;2006 年 6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浙江黎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 年 8 月至 2019 年 3 月在黎明 有限历任技术科长、技术部长、副总经理;2019 年 3 月至今在黎明智造任副总 经理。 陈常青 先生: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本部分“1、公司董事简介”。 焦康涛 先生:中国国籍,1962 年 11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工程师。1982 年 9 月至 1985 年 10 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 4806 工厂 任技术员、工程师;1985 年 11 月至 1988 年 6 月在定海轻纺机械厂历任技术科 长、技术厂长;1988 年 7 月至 2006 年 8 月在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会 秘书、总经理助理;2006 年 10 月至 2016 年 7 月从事股权投资管理;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浙江摩多巴克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3 月在黎明有限任职;2019 年 3 月至今任黎明智造董事会秘书。 4、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俞黎明 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长,简历详见本部分“1、公司董事简介”。 何华定 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本部分“3、高级管理人员 1-2-6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简介”。 胡安庆 先生,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简历详见本部分“2、公司监事简 介”。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与发行人的关系 黎明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 控股股东 佶恒投资 执行董事、经理 5%以上股东 俞黎明 董事长 黎明喷嘴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保税区黎明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黎明仓储 执行董事、经理 其他企业 黎明投资 监事 控股股东 佶恒投资 监事 5%以上股东 郑晓敏 董事、副总经理 保税区黎明 监事 全资子公司 黎明电磁阀 监事 全资子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 黎明仓储 监事 其他企业 美国黎明 董事 全资子公司 黎明喷嘴 经理 全资子公司 俞振寰 董事、总经理 保税区黎明 经理 全资子公司 黎明电磁阀 执行董事 全资子公司 杭州安脉盛智能技术 董事长 - 有限公司 杭州统创投资管理有 董事长兼总经理 - 限公司 安脉盛智能技术(上 董事长 - 海)有限公司 Michigan 倪军 独立董事 Manufacturing 董事 - Technology Limited 广东寰球智能科技有 董事 - 限公司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 首席制造官 - 股份有限公司 Eco-Tek Holdings Ltd. 独立董事 - (环康集团有限公司) 1-2-6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与发行人的关系 Coherix Inc. 独立董事 - 浙江博众汽车科技有 吴锋 独立董事 董事 - 限公司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负责人 - 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 刘文华 独立董事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 董事 - 事务所有限公司 于泽洋 监事 黎明喷嘴 监事 全资子公司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薪 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税前薪酬 1 俞黎明 董事长 89.28 2 郑晓敏 董事、副总经理 87.78 3 俞振寰 董事、总经理 88.46 4 陈常青 董事、财务总监 50.11 5 倪军 独立董事 10.02 6 吴锋 独立董事 10.02 7 刘文华 独立董事 10.02 8 胡安庆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28.58 9 申颖娉 监事 19.64 10 于泽洋 监事 31.21 11 何华定 副总经理 70.36 12 焦康涛 董事会秘书 51.01 合计 546.48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规定,公司每位独立董 事的津贴为税前 10.02 万元/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差 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除以上薪酬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在公 司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也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1-2-6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和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持股(含间接持股)及变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 姓名 职务 数量 比例(%)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俞黎明 董事长 6,250 56.7357 郑晓敏 董事、副总经理 3,750 34.0414 俞振寰 董事、总经理 398 3.6129 陈常青 董事、财务总监 30 0.2723 倪军 独立董事 吴锋 独立董事 刘文华 独立董事 胡安庆 监事会主席 12 0.1089 申颖娉 监事 9 0.0817 于泽洋 监事 15 0.1362 何华定 副总经理 19 0.1725 焦康涛 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俞黎明与郑晓敏为夫妻,俞振寰为俞黎明、郑晓敏之子。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自贸区黎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 年 1 月 3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MA2A27JN95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俞黎明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注册地址和主要生产经营地 301-2401 室(自贸试验区内) 1-2-6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 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 券、期货),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企业形 经营范围 象策划,会展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除危险品),普通货 物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黎明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比例(%) 1 俞黎明 625.00 62.50 2 郑晓敏 375.00 37.50 合计 1,000.00 100.00 黎明投资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1,691.53 1,685.20 净资产(万元) 1,684.53 1,685.04 净利润(万元) 6.49 683.97 注:以上数据经舟山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俞黎明、郑晓敏夫妇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俞振寰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 俞黎明与郑晓敏系夫妻关系,俞黎明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黎明投资 62.50%的股权,持有佶恒投资 62.50%的股权,通过两家股东间接持有公司 56.7357%的股权;郑晓敏女士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黎明投资 37.50%的股权,持有 佶恒投资 37.50%的股权,通过两家股东间接持有公司 34.0414%的股权。俞黎 明担任发行人董事长,郑晓敏担任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因此俞黎明、郑晓 敏夫妇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俞振寰系俞黎明与郑晓敏之子,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俞振 寰先生持有合伙企业易凡投资 43.45%的出资份额,且为易凡投资的执行事务合 伙人,通过该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发行人 3.6129%的股权,并担任发行人董事、 总经理。俞振寰持有发行人股份系实际控制人基于家族传承考虑,且其持股比 例较低,未达到 5%,不会对发行人股东大会决策形成重大影响,此外俞振寰 在行使股东权利、参与董事会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均需遵循其父母即 1-2-6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俞黎明、郑晓敏的意见,与二人保持一致,无法形成对发行人的控制,因此俞 振寰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并非共同实际控制人。 九、主要财务数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9,024,031.49 59,886,335.20 17,242,547.34 11,450,581.70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 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8,083,386.94 5,835,553.99 2,750,402.35 71,897,634.47 应收账款 187,822,718.45 164,909,701.51 137,655,301.45 125,739,476.05 应收款项融资 48,467,165.93 90,394,384.96 82,274,461.79 预付款项 1,051,004.06 756,013.42 993,159.49 1,392,767.37 其他应收款 40,324.39 4,315,500.00 4,053,760.98 4,104,480.29 存货 161,436,807.03 135,247,849.31 121,749,580.97 132,564,419.70 合同资产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86,128.11 835,016.38 1,526,997.62 329,716.80 流动资产合计 467,311,566.40 462,180,354.77 368,246,211.99 347,479,076.3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5,050,444.83 5,263,509.44 5,244,827.98 - 1-2-6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产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 - - - 产 投资性房地产 81,748,047.76 83,651,677.78 - - 固定资产 398,162,736.66 373,799,406.97 451,403,658.87 456,058,001.35 在建工程 24,625,108.73 6,654,291.26 1,420,119.48 5,992,059.47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油气资产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无形资产 37,778,008.82 37,687,900.57 60,053,249.24 59,266,065.92 开发支出 - - -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178,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51,256.61 3,815,100.54 3,630,417.11 2,093,080.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539,860.23 11,816,846.02 5,464,500.00 10,172,199.37 非流动资产合计 564,855,463.64 522,688,732.58 527,216,772.68 533,759,906.26 资产总计 1,032,167,030.04 984,869,087.35 895,462,984.67 881,238,982.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5,151,909.14 155,980,753.39 139,718,200.00 154,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 - - - 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11,718,528.85 - - - 应付账款 73,568,896.32 63,707,027.68 53,617,610.65 75,421,348.03 预收款项 - 689,036.70 85,193.26 46,628.42 合同负债 256,541.86 178,909.24 - - 应付职工薪酬 17,438,614.67 29,897,693.78 25,147,392.12 25,641,160.42 应交税费 12,848,822.85 14,078,115.39 12,798,964.42 11,381,489.76 其他应付款 20,373,008.95 329,558.05 16,048,644.15 150,288,711.74 持有待售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30,039,500.00 30,090,566.66 37,371,229.70 9,336,922.95 动负债 1-2-6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产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其他流动负债 3,186,155.56 666,608.56 592,271.66 1,072,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324,581,978.20 295,618,269.45 285,379,505.96 427,188,261.3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6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租赁负债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预计负债 - - - - 递延收益 2,264,505.40 2,453,629.66 2,030,309.97 1,175,922.86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03,877.04 6,320,133.45 3,120,412.44 2,350,958.98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2,671,197.64 9,885,427.34 非流动负债合计 9,468,382.44 38,773,763.11 67,821,920.05 13,412,309.18 负债合计 334,050,360.64 334,392,032.56 353,201,426.01 440,600,570.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0,160,000.00 110,160,000.00 110,160,000.00 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279,400,518.90 279,590,395.97 279,590,395.97 -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31,710.85 -24,103.31 45,069.16 23,990.61 专项储备 - - - - 盈余公积 27,734,545.52 27,734,545.52 8,930,030.23 5,931,772.10 一般风险准备 - - - - 未分配利润 280,853,315.83 233,016,216.61 143,536,063.30 293,477,880.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698,116,669.40 650,477,054.79 542,261,558.66 399,433,642.87 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41,204,769.27 所有者权益合计 698,116,669.40 650,477,054.79 542,261,558.66 440,638,412.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1,032,167,030.04 984,869,087.35 895,462,984.67 881,238,982.64 计 1-2-6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325,928,470.98 552,481,423.95 453,394,600.12 453,970,863.17 减:营业成本 184,226,618.45 312,708,502.13 261,181,906.75 249,855,485.95 税金及附加 3,668,607.04 7,858,756.10 7,493,494.27 7,984,983.99 销售费用 7,025,528.47 12,981,114.07 11,030,132.64 11,007,843.57 管理费用 30,275,464.37 50,691,128.58 50,285,812.16 45,693,442.02 研发费用 17,272,387.64 25,907,374.27 25,652,472.35 24,333,902.88 财务费用 4,295,503.72 10,841,475.60 12,133,914.25 16,296,372.84 其中:利息费用 4,629,719.18 10,864,291.89 12,143,810.86 16,101,710.90 利息收入 92,325.70 73,326.24 109,028.64 89,360.37 加:其他收益 702,911.45 8,109,023.57 11,775,653.37 10,024,350.80 投资收益(损失 -702,354.90 -369,007.94 -81,733.70 - 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 -213,064.61 18,681.46 244,827.98 - 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 - - - - 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 (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 - - - - 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 -698,421.18 1,582,918.51 -8,839,103.41 - (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 -1,031,714.16 -1,383,287.30 -2,812,643.34 1,044,194.25 (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84,081.49 -278,796.40 27,659.44 48,881.32 (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77,350,701.01 139,153,923.64 85,686,700.06 109,916,258.29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21,132.74 - 508.40 - 减:营业外支出 71,942.45 400,120.03 325,192.32 349,059.8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77,299,891.30 138,753,803.61 85,362,016.14 109,567,198.42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9,652,669.15 18,469,135.01 13,215,948.17 18,284,249.1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67,647,222.15 120,284,668.60 72,146,067.97 91,282,949.24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 - - - 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67,647,222.15 120,284,668.60 72,146,067.97 91,282,949.24 1-2-69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净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 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67,837,099.22 120,284,668.60 66,778,568.92 79,012,565.21 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 -189,877.07 - 5,367,499.05 12,270,384.03 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7,607.54 -69,172.47 21,078.55 32,065.05 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7,607.54 -69,172.47 21,078.55 32,065.05 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 -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 - - - - 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 -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 - - - - 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 - - - - 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 -7,607.54 -69,172.47 21,078.55 32,065.05 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 - - - -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 - - - - 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 - - - - 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 - - -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 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 - - - 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 - - - - 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 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 - - - - 有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 -7,607.54 -69,172.47 21,078.55 32,065.05 算差额 9.其他 - - - - 1-2-7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 - - - - 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67,639,614.61 120,215,496.13 72,167,146.52 91,315,014.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7,829,491.68 120,215,496.13 66,799,647.47 79,044,630.26 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189,877.07 - 5,367,499.05 12,270,384.03 合收益总额 七、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2 1.09 0.6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2 1.09 0.67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 250,695,633.91 404,875,761.85 326,941,861.44 378,852,393.99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749,132.98 412,380.72 342,150.21 2,805,984.36 收到其他与经营 2,198,856.57 14,341,513.73 12,693,211.66 11,909,207.12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253,643,623.46 419,629,656.30 339,977,223.31 393,567,585.47 入小计 购买商品、接受劳 52,175,206.17 91,955,924.47 58,408,383.46 86,655,864.34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 89,605,631.01 109,645,850.41 97,584,205.49 97,637,178.51 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137,002.23 60,157,141.64 54,832,833.60 70,374,427.63 支付其他与经营 15,210,213.14 22,330,781.68 26,590,556.24 23,405,428.67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 188,128,052.55 284,089,698.20 237,415,978.79 278,072,899.15 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5,515,570.91 135,539,958.10 102,561,244.52 115,494,686.32 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 - - - -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 - - - - 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10,726.38 388,510.00 304,998.19 243,704.85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 - - - - 1-2-7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 4,480,000.00 1,380,000.00 - 1,392,117.00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4,690,726.38 1,768,510.00 304,998.19 1,635,821.85 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5,815,105.98 30,867,688.20 40,953,927.46 36,377,735.90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5,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 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 -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 - 4,480,000.00 750,000.00 - 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 35,815,105.98 35,347,688.20 46,703,927.46 36,377,735.90 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1,124,379.60 -33,579,178.20 -46,398,929.27 -34,741,914.05 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 4,300,000.00 - 92,456,000.00 - 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 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4,300,000.00 - - - 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 156,468,110.00 155,770,000.00 277,500,000.00 169,000,000.00 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 - - - 809,838.88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160,768,110.00 155,770,000.00 369,956,000.00 169,809,838.88 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 187,246,560.00 175,865,427.34 211,336,922.95 262,497,971.47 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 4,699,611.09 23,162,871.84 165,029,210.86 17,323,653.00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 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 - 3,000,000.00 3,000,000.00 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 4,300,000.00 16,000,000.00 44,000,000.00 - 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 196,246,171.09 215,028,299.18 420,366,133.81 279,821,624.47 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35,478,061.09 -59,258,299.18 -50,410,133.81 -110,011,785.59 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224,566.07 -61,692.86 23,784.20 32,065.05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2-7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62,303.71 42,640,787.86 5,775,965.64 -29,226,948.27 净增加额 加:期初现金及现 59,867,335.20 17,226,547.34 11,450,581.70 40,677,529.97 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59,005,031.49 59,867,335.20 17,226,547.34 11,450,581.70 价物余额 (二)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 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84,081.49 -278,796.40 27,659.44 48,881.32 部分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 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 228,186.04 456,372.08 3,156,742.46 2,406,534.36 减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的 政 府 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657,583.88 7,961,134.37 11,433,503.16 8,188,066.80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65,000.00 251,276.6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479,983.63 3,020,955.72 - - 项减值准备转回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50,809.71 -400,120.03 -324,683.92 -349,059.87 外收入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45,327.57 147,889.20 - - 的损益项目 小计 1,341,189.92 11,158,711.56 14,293,221.14 10,294,422.61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 208,839.73 1,831,039.94 2,660,298.46 1,696,745.32 用减少以“-” 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 - 1,099,556.45 283,346.1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 1,132,350.19 9,327,671.62 10,533,366.23 8,314,331.19 性损益净额 (三)财务指标 1、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比率(倍) 1.44 1.56 1.29 0.81 速动比率(倍) 0.93 1.09 0.84 0.49 资产负债率(合并) 32.36% 33.95% 39.44% 50.00% 1-2-7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7.27% 32.37% 46.74% 60.08%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68 3.28 3.13 3.01 存货周转率(次/年) 1.20 2.35 2.00 1.9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0,313.36 19,068.14 13,787.94 16,488.10 利息保障倍数(倍) 15.91 13.06 7.85 7.80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83.71 12,028.47 6,677.86 7,901.26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6,670.47 11,095.70 5,624.52 7,069.82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6.34 5.90 4.92 3.99 产(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59 1.23 0.93 1.15 量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1 0.39 0.05 -0.29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0.53% 0.49% 0.43% 0.05% 占净资产的比例 2、报告期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的本公司年度的净 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表所示: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0.06 20.24 15.78 14.49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9.89 18.67 13.29 12.97 润 (2)每股收益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项目 类别 1-6 月 度 度 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0.62 1.09 0.67 基 本 每 股 收 利润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0.61 1.01 0.56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0.62 1.09 0.67 稀 释 每 股 收 利润 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0.61 1.01 0.56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7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体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46,731.16 45.27% 46,218.04 46.93 36,824.62 41.12 34,747.91 39.43 非流动资产合 56,485.55 54.73% 52,268.87 53.07 52,721.68 58.88 53,375.99 60.57 计 资产总计 103,216.70 100.00 98,486.91 100.00 89,546.30 100.00 88,123.9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88,123.90 万元、89,546.30 万元、 98,486.91 万元和 103,216.70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相对稳定。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 例分别为 39.43%、41.12%、46.93%和 45.27%,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分别 为 60.57%、58.88%、53.07%和 54.73%。 2、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总体上呈先降后升的趋势,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略有下降,主要受下游汽车行业景气程度影响所致;2020 年、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企稳回升,并实现增长。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发动机和变速箱等领域,其需求主要受汽车行业 发展的影响。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 2018 年、2019 年汽车整车产销量 数据,2018 年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 2,780.9 万辆和 2,808.1 万辆,相比 2017 年度下降 4.2%和 2.8%。2019 年度,我国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2,572.1 万辆和 2,576.9 万辆,相比 2018 年度分别下降 7.5%和 8.2%。 受此影响,发行人 2018 年至 2019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4,719.81 万元、45,056.11 万元和 54,585.16 万元,2019 年与 2018 年基本持平。2020 年, 为减少新冠疫情对经济的冲击,国家出台政策加大了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扩大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力度,加上国三柴油货车限时淘汰以及治超治限等政策 的实施,使得公司下游客户,特别是柴油车客户景气度回升,生产和销售出现 1-2-7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增长,拉动公司销售启稳回升,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较 2019 年增长 21.15%, 2021 年 1-6 月汽车行业继续保持较高景气度,特别是商用车增长势头良好,使 得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6.00%。 公司在细分行业中的竞争力较强,柴油机、汽油机发动机销量排名前 10 的主机厂大多是公司客户,客户资源较为优质,市场占有率较高,在整个行业 下滑的情况下,公司销售较为稳定,业绩波动好于行业整体情况。 为抵御宏观经济及下游汽车行业波动的影响,发行人一方面持续加大市场 开拓力度,充分挖掘现有客户的潜在需求,积极开发新客户,并加快新产品的 开发进度,努力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另一方面,强化运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控制经营管理成本,尽力消除行业景气度下滑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上述努力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不仅使公司在报告期最近一期盈利状况企稳回升, 也有利于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的提升。 3、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1,549.47 万元、 10,256.12 万元、13,554.00 万元和 6,551.56 万元,同期实现净利润分别为 9,128.29 万元、7,214.61 万元、12,028.47 万元和 6,764.72 万元,公司主营业务具有较好 的获取现金流的能力。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政策及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1)报告期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 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 1-2-7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 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 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 本的 25%。 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 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可以采取 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连续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 十。 (2)公司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方式增 资 8,400 万元,其中黎明投资增资 5,250 万元,佶恒投资增资 3,150 万元。 2018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对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以现 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 15,000.00 万元(含税)。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向股东现金分红 1,200.00 万元(含税)。 2021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向股东现金分红 2,000.00 万元(含税)。 1-2-7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一 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 的意见; 3)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 向股东分配股利; 4)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形式及时间间隔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分配的利润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具备 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 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 资金需求等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 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且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资金支出发生的情况 下,公司每个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公司章程规定 1-2-7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公司 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 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根据公司的累计可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情况提出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经 营情况提出、拟定,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 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 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 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除设置现场 会议投票外,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表决。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进行 审议。 1-2-79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配现金红利的原因及未用于分配现金红 利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公司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 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若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 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的,董事会应当 经过详细论证后,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拟定利润分配调整政策。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的修改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发表意 见。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9)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 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 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 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和透明 等。 3、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经本公司 2020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余额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 的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1-2-8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六)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浙江舟山黎明活塞冷却喷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浙江舟山黎明活塞冷却喷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662897179K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弘禄大道 法定代表人 俞黎明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实收资本 300 万元 股东及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 活塞冷却喷嘴、发动机配件、汽车紧固件制造、加工、销售、维修 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13 日 黎明喷嘴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8,322.42 9,182.75 净资产(万元) 1,480.37 5,657.23 净利润(万元) 823.14 1,262.80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舟山港综合保税区黎明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黎明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0064165832K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浙江省舟山市舟山经济开发区新港工业园区 4 号楼 103-9 室 法定代表人 俞黎明 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实收资本 3,500 万元 股东及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内燃机配件、汽车配件、机械模具、五金制造、加工、修理、销售; 经营范围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一般货物配送、仓储服务 成立日期 2013 年 3 月 20 日 保税区黎明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度 1-2-8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总资产(万元) 8,268.88 8,742.68 净资产(万元) 2,213.71 2,196.05 净利润(万元) 17.66 36.01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浙江黎明美国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 LIMING USA, INC.) 公司名称 浙江黎明美国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LIMING USA, INC. 注册号 07306T 境外投资证书号 境外投资证第 N3300201700378 号 公司类型 股份公司 2864 Barclay Way, Ann Arbor, MI,48105(美国密歇根州安娜堡市巴 公司地址 克莱路 2864 号,邮编 48105) 董事 Zhenhuan Yu(俞振寰) 已发行股本 1,000 股普通股 股东及股权结构 黎明智造持股 100%股份 经营范围 机械制造产品的销售,新产品研发,技术引进,市场拓展 成立日期 2017 年 4 月 24 日 美国黎明成立以来尚未正式开展业务,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项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49.68 87.12 净资产(万元) 49.68 87.12 净利润(万元) -36.68 -79.99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舟山市黎明电磁阀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舟山市黎明电磁阀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MA2DMNNQ4M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新港园区弘禄大道 住所 88 号 法定代表人 俞振寰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实收资本 1,000 万元 1-2-8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股东及股权结构 黎明智造持股 57%;嘉兴翱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3%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 批发;阀门和旋塞研发;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经营范围 阀门和旋塞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20 年 12 月 23 日 黎明电磁阀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2021.6.30/2021 年 1-6 月 2020.12.31/2020 年度 总资产(万元) 985.55 0.00 净资产(万元) 946.42 0.00 净利润(万元) -53.58 0.00 注: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黎明电磁阀系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设立的控股子公司,设立目的为研发、 制造发动机电磁阀,目前尚处于设立初期,未开展实际经营。 与发行人共同设立黎明电磁阀的合作伙伴为嘉兴翱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嘉兴翱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2MA2CXQDX59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150 室-90 出资额 1,000.0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万进全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20 日 营业期限 2019-11-20 至 2049-11-19 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嘉兴翱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及其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 投资人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占比 1 万进全 994.00 99.40% 2 夏阁堂 2.00 0.20% 3 万友法 2.00 0.20% 4 张建顺 2.00 0.20% 合计 1,000.00 100.00% 万进全为嘉兴翱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余均 1-2-8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为有限合伙人。 嘉兴翱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万进全深耕汽车零部件 行业多年,主要从事发动机电磁阀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其看好发行人的 汽车零部件生产能力及成熟的客户群体,而发行人则看好发动机电磁阀产品在 现有客户中的推广前景,在此基础上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共同组建黎明电磁阀, 计划专门研发、制造发动机电磁阀产品并配套供应给主机厂或整车厂等客户。 1-2-8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之决议和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变更拟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议案》,本公司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 超过 3,672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 照重要性顺序投入以下四个项目: 单位: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项目备案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环保审批情况 额 情况 舟山市“区域环 评+环境标准”改 年产 2730 万件 2020-3309 革建设项目环境 1 精密冲裁件建 171,078,500.00 146,078,500.00 51-36-02-1 影响评价文件承 设项目 38130 诺备案书(编号: 2020-021) 舟山市“区域环 评+环境标准”改 发动机缸内制 2020-3309 革建设项目环境 2 动装置研发及 211,947,000.00 181,947,000.00 51-36-03-1 影响评价文件承 生产项目 38129 诺备案书(编号: 2020-020) 智能工厂改造 2020-3309 3 及信息系统升 125,578,500.00 117,685,712.39 51-36-03-1 - 级建设项目 38128 4 补充营运资金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 - 合计 628,604,000.00 565,711,212.3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体系的发展、提高和完善;项目 的建成有利于完善公司产品结构,丰富公司产品体系,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 降低经营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完善公司信息化系统,提升自动化 水平和精细化管理能力,提高运营效率,降低劳动力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的现有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 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1-2-8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价格年度调整惯例,通常在新产品供货后 3-5 年 内有一定比例的年度降幅。 目前公司产品主要为汽车发动机及变速箱产品,公司根据产品成本、费用 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产品价格。由于汽车整车在其产品生命周期中一般采取 前高后低的定价策略,因此新车上市时价格较高而后续价格会逐渐有所下调。 基于此,部分主机厂在进行零部件采购时,也会根据其整机定价情况要求零部 件企业逐年适当下调供货价格。报告期内,年降对公司主要产品销售金额的影 响分别为 1,759.23 万元、1,026.63 万元和 1,620.06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3.93%、2.28%和 2.97%;年降对毛利率的影响分别为 2.08%、1.28% 和 1.63%,对净利润的影响分别为 14.08%、10.79%和 10.27%。虽然公司主要 产品年降影响金额相对较小,对发行人整体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但如果公司 不能够做好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积极拓展新客户,开发新产品,未来产品价格 持续下降且成本控制水平未能同步提高,将会对公司的盈利带来不利影响。 (二)新产品开发风险 为了满足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整车制造企业不断推陈出新,以期在市场 竞争中保持优势,这就要求为整车配套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具备新产品的同步开 发能力。同时,开发的新产品必须经过客户严格的质量认证后方可批量供货。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公司将面临更多的新产品开发任务、更高的技术要求和 更短的开发周期。如果公司在新产品开发过程中,未能达到整车制造企业对新 车型配套产品的要求,将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风险。 (三)财务方面的风险 1、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45.05%、42.38%和 43.60%,2019 1-2-8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年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为此,公司已采取措施,积极开发新产品与新客户, 大力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挖潜增效、节约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以防止毛 利率的进一步下滑。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企稳回升。但如果未来公司上 述措施不能降低产品“年降”影响以及原材料和人工成本的上升,同时,如果 公司募投项目投产或新开发产品不能保持较高的毛利率,无法通过成本控制等 方式有效提升新产品的毛利率,则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仍然存在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13,447.95 万元、15,480.92 万元和 18,209.37 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 874.00 万元、1,715.39 万元和 1,718.40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分别为 36.19%、37.38% 和 35.68%,占比相对较高。 尽管公司应收对象均为行业地位和品牌知名度较高、实力较强的大型汽车 企业集团,商业信用良好,出现无法收回货款的风险较低。但若未来公司主要 客户发生经营困难、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回款周期拉长甚至 无法收回货款,进而对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存货余额偏高及存货跌价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规格较多,为了满足主要汽车生产厂商“零库存”的管理要 求,公司各主要产品需要保持一定的安全库存量,以保证及时供货,造成公司 账面存货余额较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 13,256.44 万元、 12,174.96 万元和 13,524.7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8.15%、33.06%和 29.26%,占比较高。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占用了公司较多的营运资金,一定程 度上降低了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存货金额较大,如果未来出现主要客户订单推 迟、中止或终止执行,且公司与主要客户协商结果不理想,则可能导致存货出 现跌价,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一定的影响。 (四)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 方税务局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1-2-8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2017 年至 2019 年,公司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 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 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获得通过,并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0 年至 2022 年,公 司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如果未来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以后年 度不能被持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造成所得税税率的上升,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 2020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4%。若本次发行成功且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之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 设周期且短期内产生的效益难以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相匹配。因此,在募集资 金到位后的一段时间内,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其他风险因素,详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风险提示”。 二、重大合同 (一)销售合同 基于行业惯例及产品销售的特征,公司一般与客户签订框架销售协议、说 明书或框架性合作协议,合同期限视具体销售产品的生命周期及客户需求而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客户名称 主要内容 有效期 气门锁夹、气门弹簧座、气门 安徽华菱汽车 2020-1-1 至 2020-12-31, 采购合同 桥、活塞冷却喷嘴部件、喷油 1 有限公司发动 如未签订新的合同则视 书 器隔套、火花塞隔套等汽车零 机分公司 为自动顺延 1 年 部件产品,根据订单供货 北京福田康明 弹簧座、止回阀、活塞冷却喷 2 采购协议 斯发动机有限 嘴等汽车零部件产品,根据订 2020-1-1 至 2022-12-31 公司 单供货 2019-7-4 至 2020-5-26, 零部件交 东风本田发动 约定汽车零部件持续性交易 期满 2 个月前双方均无 3 易基本合 机有限公司 的基本事项 意思表示时则延长一 同 年,以后亦同 4 零部件交 东风本田汽车 约定汽车零部件持续性交易 2020-5-21 至 1-2-88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客户名称 主要内容 有效期 易基本合 有限公司 的基本事项 2020-12-30,期满 2 个月 同 前双方均无意思表示时 则延长一年,以后亦同 2014-1-1 至 2014-12-31, 丰田汽车(常 约定标的、规格、要约、交付、 除届满前 90 天以前书 部品采购 5 熟)零部件有限 价格、支付、质量保证等基本 面通知不予延期外,有 基本合同 公司 事项 效期以 1 年为单位自动 延长 2020-1-1 至 2020-12-31, 零部件交 广汽本田汽车 约定标的、要约、价格、交付、 期满 2 个月前双方均无 6 易基本合 有限公司 支付、质量保证等基本事项 意思表示时则延长一 同 年,以后亦同 2019-1-1 至 2019-12-31, 若届满后未签订新合同 产品买卖 广西玉柴机器 约定标的、规格、质量保证、 7 且卖方继续供货的,则 合同 股份有限公司 价格、交付、支付等基本事项 自动顺延至新合同签订 之日 2020 年度 2020-1-1 至 2020-12-31, 昆明云内动力 约定标的、质量保证、价格、 8 物料采购 如无异议,自动顺延 1 股份有限公司 交付、支付等基本事项 合同 年 配套件采 上海柴油机股 约定产品销售的包装、付款、 9 2019-1-1 起至长期 购协议 份有限公司 交货、质量保证等基本事项 Direct 约定标的、要约、价格、交付、 10 Supply Cummins Inc. 2020-1-1 至 2023-12-31 Agreement 支付、质量保证等基本事项 生产采购一般条款、索赔协 与同期生产物料购销合 上汽通用五菱 议、物料短装赔偿协议、物流 同有效期相同(2021-1-1 11 合同附件 汽车股份有限 服务要求书、廉洁诚信协议、 至 2021-12-31),如合 公司 环保与安全管理协议、保密协 同续签则合同附件自动 议等产品销售通用基本协议 生效 2019-11-18 至 天津一汽丰田 约定标的、规格、要约、交付、 2020-12-31,除届满前 部件购买 12 发动机有限公 价格、支付、质量保证等基本 90 天以前书面通知不予 基本合同 司 事项 延期外,有效期以 1 年 为单位自动延长 约定要约、交付、验收、价格、 潍柴动力股份 13 采购协议 包装、质量及售后等产品销售 2020-1-1 至 2022-12-31 有限公司 基本事项 一汽奔腾轿车 2020-6-1 至 2021-5-31, 约定订单、质保、价格、交货、 零部件采 有限公司/中国 期满前 3 个月内若双方 14 结算等合同零部件供货的基 购合同 第一汽车股份 无异议,则合同每年将 本事项,根据订单供货 有限公司 自动延长 2019-12 至 2020-12-31, 一汽解放汽车 约定订货、技术标准、质量要 期满后虽未续签但仍发 15 购销合同 有限公司无锡 求、交货、结算等基本事项 生业务往来的,本合同 柴油机厂 视为延续 约定标的、要约、交付、质保、 配套产品 长城汽车股份 16 知识产权等产品销售基本事 2019-6-10 起至长期 采购合同 有限公司 项 1-2-89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序号 合同名称 客户名称 主要内容 有效期 约定要约、供货、质量标准、 采购合同 浙江远景汽配 17 包装、结算等采购合同基本条 2019-1-1 起至长期 通用条款 有限公司 款 2019-1-1 至 2019-12-31, 发动机零 重庆小康动力 有效期到期 3 个月前任 18 部件采购 约定零部件销售的基本事项 有限公司 何一方未提出异议则合 合同 同自动延期 1 年 汽车/发动 约定标的、要约、价格、数量、 机零部件 重庆长安汽车 19 质保、交货、支付等产品销售 2020-1-1 起至长期 采购基本 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事项,根据订单供货 合同 东风汽车零部 2020-1-1 至 2020-12-31, 件(集团)有限 约定标的、交付、价格、质量 20 采购合同 新合同签订前本合同一 公司襄阳粉末 保证等基本事项 直生效 冶金分公司 2011-9-30 至 2012-9-29, 约定标的、规格、要约、交付、 除届满前 90 天以前书 采购基本 广汽丰田发动 21 价格、支付、质量保证等基本 面通知不予延期外,有 合同 机有限公司 事项 效期以 1 年为单位自动 延长 哈尔滨东安汽 约定标的、交付、价格、质量 22 承揽合同 车动力股份有 2019-1-1 至 2021-12-31 保证等基本事项 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约定标的、规格、要约、交付、 生产采购 南京汽车集团 23 价格、支付、质量保证等基本 长期 一般条款 有限公司、上海 事项 捷能汽车技术 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芜湖埃科泰克 约定标的、订单、技术要求、 采购主合 年 12 月 31 日,到期后 24 动力总成有限 支付、交付、质量和担保等基 同 自动延长一年,不受次 公司 本事项 数限制 2013-7-1 至 2013-12-31, 一汽丰田(长 约定标的、规格、要约、交付、 除届满前 90 天以前书 部件购买 25 春)发动机有限 价格、支付、质量保证等基本 面通知不予延期外,有 基本合同 公司 事项 效期以 1 年为单位自动 延长 2020-1-1 至 2020-12-31, 一汽解放大连 约定订货、技术标准、质量要 期满后虽未续签但仍发 26 购销合同 柴油机有限公 求、交货、结算等基本事项 生业务往来的,本合同 司 视为延续 产品买卖 玉柴联合动力 约定标的、规格、质量保证、 27 2019-1-1 至 2021-12-31 主合同 股份有限公司 价格、交付、支付等基本事项 (二)采购合同 基于行业惯例及物资采购特点,公司一般与供应商签订框架采购协议、说 1-2-9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明书或框架性合作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正 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 合同名称 供应商名称 主要内容 有效期 2020-1-1 至 2021-12-31, 舟山市定海海 汽车零部件,产品名称、规格、 有效期满前 30 天未书面 1 采购合同 利电器有限公 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按订单 终止合作的,有效期自动 司 和价格协议执行 顺延 2020-3-1 至 2021-2-28,有 汽车零部件,产品名称、规格、 玉环双吉机械 效期满前 30 天未书面终 2 采购合同 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按订单 股份有限公司 止合作的,有效期自动顺 和价格协议执行 延 2020-3-1 至 2021-2-28,有 汽车零部件,产品名称、规格、 南京宝日钢丝 效期满前 30 天未书面终 3 采购合同 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按订单 制品有限公司 止合作的,有效期自动顺 和价格协议执行 延 2020-1-1 至 2021-12-31, 宁波贤丰汽车 汽车零部件,产品名称、规格、 有效期满前 30 天未书面 4 采购合同 零部件有限公 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按订单 终止合作的,有效期自动 司 和价格协议执行 顺延 2020-1-1 至 2021-12-31, 舟山市定海区 汽车零部件委托加工,产品名 委外加工 有效期满前 30 天未书面 5 军合金属制品 称、规格、数量、单价及交付 合同 终止合作的,有效期自动 有限公司 时间按订单和价格协议执行 顺延 2020-1-1 至 2021-12-31, 汽车零部件,产品名称、规格、 乐清市耐福汽 有效期满前 30 天未书面 6 采购合同 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按订单 配厂 终止合作的,有效期自动 和价格协议执行 顺延 2020-3-1 至 2021-2-28,有 汽车零部件,产品名称、规格、 上海卯进实业 效期满前 30 天未书面终 7 采购合同 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按订单 有限公司 止合作的,有效期自动顺 和价格协议执行 延 2020-3-1 至 2021-2-28,有 汽车零部件,产品名称、规格、 杭州冷拉型钢 效期满前 30 天未书面终 8 采购合同 数量、单价及交付时间按订单 有限公司 止合作的,有效期自动顺 和价格协议执行 延 香港欧亚缔泛 采购一台型号 SP360CR 精密 2021-2-28 或之前收到预 9 合同 华机械有限公 数控镦锻机,价格 85 万欧元, 付款后,设备于 司 采购相关运输、支付、质保等 2021-12-31 前装运 采购一台液压精冲机,价格 2021 年 9 月 20 日之前支 瑞士法因图技 10 合同 9,600 万日元,以及采购相关 付预付款,设备将于 2022 术股份公司 运输、支付、质保等条款 年 4 月初从工厂出货 均普工业自动 采购一套摇臂装配检测线,价 11 采购合同 化(苏州)有 格 593.25 万元,以及采购相关 合同生效后 220 日历日。 限公司 运输、支付、技术要求等条款 (三)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正在执行的重要担保合同如下: 1-2-9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单位:万元 最高额 被担 担保人/ 担保权人 编号 主债权 主债权发生期间 保人 抵押人 限额 中国工商银行 2017 年定海(个 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俞黎明 8,000 2017.8.10-2022.8.10 保)字 0017 号 舟山定海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2017 年定海(个 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郑晓敏 8,000 2017.8.10-2022.8.10 保)字 0018 号 舟山定海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 2019 信银杭舟最 俞黎明、 有限公司舟山 发行人 保字第 20,000 2019.2.19-2029.2.19 郑晓敏 分行 811088172584 号 中国工商银行 2019 年定海(抵) 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黎明仓储 7,550 2019.3.1-2024.3.1 字 0006 号 舟山定海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2019 年定海(抵) 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黎明仓储 2,670 2019.3.1-2024.3.1 字 0007 号 舟山定海支行 2019 信银杭舟最 中信银行股份 抵字第 有限公司舟山 发行人 发行人 23,814 2019.2.19-2029.2.19 811088172584A 分行 号 中信银行股份 2019 信银杭舟最 有限公司舟山 发行人 发行人 抵字第 8,246 2019.2.19-2029.2.19 分行 811088172584B 号 中国工商银行 黎明喷 保税区黎 2020 年定海(抵) 股份有限公司 8,791 2020.2.21-2025.2.20 嘴 明 字 0004 号 舟山定海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2021 年定海(抵) 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 发行人 1,450 2021.1.21-2026.1.21 字 0003 号 舟山定海支行 (四)借款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 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 签订 编号 金额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银行 日期 发行人以其不动 2019 信银杭 产提供抵押担 中信银行 舟贷字第 12,000 2019.2.27-2022.2.27 2019.2.27 保;俞黎明、郑 舟山分行 81108817417 晓敏提供连带责 5号 任保证担保 1-2-92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借款 签订 编号 金额 借款期限 担保情况 银行 日期 发行人以其不动 2021 信银杭 产提供抵押担 舟贷字第 4,000 2021.5.11-2022.5.11 2021.5.11 保;俞黎明、郑 81108829106 晓敏提供连带责 0号 任保证担保 发行人以其不动 2021 信银杭 产提供抵押担 舟贷字第 2,000 2021.6.9-2022.6.9 2021.6.9 保;俞黎明、郑 81108829670 晓敏提供连带责 4号 任保证担保 发行人以其不动 2021 信银杭 产提供抵押担 舟贷字第 2,000 2021.8.5-2022.8.5 2021.8.5 保;俞黎明、郑 81108830798 晓敏提供连带责 3号 任保证担保 黎明仓储以其不 2021 年(定 动产提供抵押担 海)字 00127 900 2021.4.29-2022.4.19 2021.4.28 保;俞黎明、郑 号 晓敏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2021 年(定 保税区黎明以其 海)字 00182 900 2021.6.1-2022.5.24 2021.5.28 不动产提供抵押 号 担保 2021 年(定 发行人以其不动 海)字 00294 950 2021.8.5-2022.8.3 2021.8.3 产提供抵押担保 号 中国工商 2021 年(定 保税区黎明以其 银行股份 海)字 00296 900 2021.8.6-2022.8.3 2021.8.4 不动产提供抵押 有限公司 号 担保 舟山定海 黎明仓储以其不 支行 2021 年(定 动产提供抵押担 海)字 00002 5,150 2021.1.18-2022.1.18 2021.1.18 保;俞黎明、郑 号 晓敏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黎明仓储以其不 2021 年(定 动产提供抵押担 海)字 00039 900 2021.3.4-2022.3.3 2021.3.4 保;俞黎明、郑 号 晓敏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2021 年(定 保税区黎明以其 海)字 00043 500 2021.3.4-2022.3.3 2021.3.4 不动产提供抵押 号 担保 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 571XY20210 5,000 2021.8.6-2023.8.5 2021.8.2 - 自贸试验 24973 区舟山分 行 1-2-9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五)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2020 年 12 月,发行人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与《承 销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公司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股票发行 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机构,并就本次股票发行及上市及保荐期内双方的权利义 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六)投资协议 2021 年 3 月 23 日,发行人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签 署了《投资协议》,拟由发行人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投资年产 300 万件气门桥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5 亿元。协议对项目规模、项目用地、 土地价格、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 定。根据协议,发行人将在依法取得土地后开工建设。 (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21 年 8 月 25 日,发行人与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拟将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编号为集聚区 2021-2 号的地 块出让给发行人,出让面积 51,961 平方米,价款 3,897.08 万元,用途为工业用 地。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 (一)公司存在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未涉及任何对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经营 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查验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的法院、舟山仲裁 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文件,查验了发行人出具的说明,检索查验了中国裁判文书 网(wenshu.court.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发 生或虽在报告期外发生但仍对发行人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 1-2-9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没有涉及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其他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涉及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2-95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 名称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浙江省舟山高新技 浙江黎明智造 发行人 术产业园区新港园 0580-2921120 0580-2680975 焦康涛 股份有限公司 区弘禄大道 保荐机构(主 光大证券股份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 021-52523322 021-62151789 范国祖 承销商) 有限公司 路 1508 号 杭州市上城区老复 国浩律师(杭 律师事务所 兴路白塔公园 B 区 0571-85775888 0571-85775643 施学渊 州)事务所 2 号楼、15 号楼 天健会计师事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 会计师事务 务所(特殊普 路 128 号新湖商务 0571-89722519 0571-87178826 韦军 所 通合伙) 大厦 8 楼 资产评估机 坤元资产评估 杭州市西湖区西溪 0571-87855396 0571-87178826 柴铭闽 构 有限公司 路 128 号 901 室 中国证券登记 中国(上海)自由 股票登记机 结算有限责任 贸易试验区杨高南 021-58708888 021-58899400 - 构 公司上海分公 路 188 号 司 保荐机构(主 中国民生银行 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承销商)收款 上海分行陆家 021-68419171 021-68419668 - 166 号 银行 嘴支行 拟上市的证 上海证券交易 上海市浦东南路 021-68808888 021-68804868 - 券交易所 所 528 号证券大厦 二、发行时间安排 初步询价日期 2021 年 10 月 29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1 年 11 月 3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11 月 4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11 月 8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2-96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到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法定 住所查询。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5:30。 2、招股说明书全文和备查文件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1-2-97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 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