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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黎明:光大证券: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202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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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黎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浙江黎明在 2021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8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3,672.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7.3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782.64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7,211.5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6,571.12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1]62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6,571.12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9,56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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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序号             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4.89

                                项目投入                D1=B1+C1              19,563.1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4.89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7,032.9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2,532.92

         差异                                            G=E-F                24,500.00

            注: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有 24,500.00 万元未到期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2021 年 11 月,公司与光大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
         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在上述各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明确了各方的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
         履行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8110801013302289500         43,487,831.7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
                                                 574904419210382           22,849,203.48
         试验区舟山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
                                               1206020229200442575         58,963,659.56
         定海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76850188000170461                 28,487.21
         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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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25,329,182.04
                                                   -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
         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充分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2761 号),认为:浙江黎明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江黎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2 年 1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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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浙江黎明披露的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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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571.1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563.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563.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本年   是否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                                                            项目达到
                承诺投资          更项目                                        本年度     累计投入    投入金额与承诺   入进度(%)                    度实   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投资总   诺投入金额                                                           预定可使用
                 项目          (含部分                                        投入金额      金额      投入金额的差额     (4)=                        现的   预计   生重大变
                                              总额        额        (1)                                                                状态日期
                                  变更)                                                     (2)        (3)=(2)-(1)     (2)/(1)                       效益   效益      化
         年产 2,730 万件精密
                                    否      14,607.85     -      14,607.85     2,263.82    2,263.82       -12,344.03       15.50     2023 年 11 月     -    -        否
         冲裁件建设项目
         发动机缸内制动装置
                                    否      18,194.70     -      18,194.70     2,804.18    2,804.18       -15,390.52       15.41     2023 年 11 月     -    -        否
         研发及生产项目
         智能工厂改造及信息
                                    否      11,768.57     -      11,768.57     2,495.20    2,495.20        -9,273.37       21.20     2024 年 11 月     -    -        否
         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               -      12,000.00     -      12,000.00    11,999.90   11,999.90            -0.10       100.00                      -    -        -

           合   计                  -      56,571.12             56,571.12    19,563.10   19,563.10       -37,008.0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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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7,064.39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8.48 万元置换
                                                        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人民币 7,082.87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
                                                        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
                                                        有 24,500.00 万元未到期。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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