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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黎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2-04-26  

                        公司代码:603048                   公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
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舟山黎明活塞冷却喷嘴有限公司、
舟山港综合保税区黎明发动机零部件有限公司、舟山市黎明电磁阀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筹资活动、担保业务、关联交易、固定资
产、存货管理、财务报告、采购业务、销售业务、人力资源、研究与开发、重大投资、内部信息传递、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主要包括资金风险、收入确认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重大决策风险等事项。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大于等于利润总
                     错报金额大于等于利润                               错报金额小于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额的 3%小于利润总额的
                           总额的 5%                                            的 3%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控制环境无效;(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3)外部审计发
      重大缺陷       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公司审
                     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
                     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
      重要缺陷
                     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
                     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                            直接财产损失<营业收入
     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
                            总额的 2%                                         总额的 0.5%
                                                    营业收入总额的 2%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损失;
                   (2)严重违反法律、法规;
                   (3)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情况属实;
     重大缺陷
                   (4)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有内控制
                   度,但没有有效运行;
                   (5)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1)公司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够完善出现重要失误;
                   (2)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较大缺陷;
     重要缺陷
                   (3)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在合理期间内得到整改;
                   (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公司坚持以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为核心,以防范风险和提高效率为重点,不断提升公司应
对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2022 年,公司将根据 2021 年度内控评价的
结果,推进风险内控和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重点落实内控流程的改进和业务流程的优化,完善内部控
制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提高公司防范各类风险的能力,降低运营风险,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俞黎明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