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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黎明: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浙江黎明
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人民币99,081,253.8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
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110,400.00
元(含税),约占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39%,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下一年度。。
   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
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有
关利润分配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
展需求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
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