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黎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2-
044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8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8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浙江黎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672.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11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
数由 11,016 万股增至发行后 14,688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1,016 万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672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 1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68%。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1,000,000
1
股,现锁定期届满,将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
售股形成至今,公司尚未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情形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发生
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富聚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承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 1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截止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3、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2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00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2 月 8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本次上市
持有限售股 剩余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流通数量
占公司总股 限售股
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本比例 数量
股)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浙富聚沣股
1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0.68% 1,000,000 -
合计 1,000,000 0.68% 1,000,000 -
六、 股本变动结构表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10,160,000 -1,000,000 109,16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6,720,000 1,000,000 37,720,000
股份合计 146,880,000 - 146,880,000
特此公告。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