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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邦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2019-04-0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正在履
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的运行情况进行了
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中信证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22 日及 3 月 26 日-29 日对德邦股份进行了持
续督导期间的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员为保荐代表人邓淑芳、孔少锋以及于梦尧、
吴操健、卢梓栋。中信证券查看了公司自发行上市以来公司治理和内控等相关制
度的实施情况,“三会”文件和信息披露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等,财
务相关凭证,重大合同等资料,并对德邦股份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
进行了访谈,对德邦股份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
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
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核查,并
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议事会的议事规则及相关资料,保荐
机构认为:德邦股份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
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
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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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经查阅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
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德邦股份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经查阅公司基本账务情况、相关重大业务合同、银行对账单等资料,并与公
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德邦股份资产完整,
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查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公告、银行对账单等资料,保
荐机构认为:德邦股份已建立相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
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经查阅公司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财务相关凭证以及重大合同
等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保荐机构认为:2018 年以来,公司已经针
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制度并遵照
执行,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
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经与相关负责人访谈并查阅相关资料,了解近期行业和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
司经营情况,保荐机构认为:德邦股份经营模式、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
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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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德邦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其他中
介机构也积极配合相关检查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中信证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德邦股份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中信证券认为:
自上市以来,德邦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公
司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在对外担保、
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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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邓淑芳                              孔少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