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30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财务负责人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经审阅汤先保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汤先保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二、关于聘任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阅缪衍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
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缪衍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毛付根、倪玮、任建标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毛付根
2019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倪 玮
2019 年 4 月 2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建标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