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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2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德邦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德易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业务协同,提高公司业务水平
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交易在各方平等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市场规则,体现
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本次交易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收购德易商业保理(深圳)有限
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在证券业务资格等
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容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容诚担任
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毛付根、倪玮、任建标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毛付根




                                                    2019 年 8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倪 玮




                                                    2019 年 8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建标




                                                    2019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