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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8-21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德邦物流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着谨慎性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收购德易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的运营和发展需要,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业务协同,增强公司的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
方式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


    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 2019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拟
聘任容诚担任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毛付根、倪玮、任建标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毛付根




                                                    2019 年 8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倪 玮




                                                    2019 年 8 月 20 日
(本页无正文,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建标




                                                    2019 年 8 月 20 日